打鼓嶺兩村民涉撕票後勒索 膠紙封面殺死事主 再向其妻要360萬
打鼓嶺一老一嫩村民,涉以談丁屋生意為由,約一名男子見面後,並把他帶入一廟後,用膠紙封其面令其窒息死亡,之後把其屍體埋入洞並灌入水泥,後然再用該男子的手機向該男子的妻子勒索360萬,並稱若付款便會釋放該男子。警方接報追查該男子的綁架案時拘捕兩被告,但發現事主已死。兩名村民否認謀殺及勒索,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開審。
兩被告同被告謀殺及勒索
兩名被告:陳華興(67歲)和陳耀龍(33歲),同被控謀殺、阻止合法埋葬屍體和勒索共三罪。謀殺和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指他們於2022年9月5日,在港謀殺張毅強(51歲),並阻止合法埋葬張的屍體。勒索罪則指,兩名被告於同月5日至9日,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何夢輝交出360萬元。
首被告另涉妨礙司法公正罪
首被告陳華興另被控1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於同月9日至12日,企圖隱瞞他對張毅強干犯謀殺罪行,處置他犯案時所穿的長袖上衣及長褲、使用的一卷膠紙,以及張的一隻鑽石戒指、一副眼鏡、一隻手錶及兩部電話。
次被告願認誤殺但不獲接納
首被告否認所有控罪,次被告否認謀殺罪,願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此外,次被告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和勒索兩罪。
首被告與張有金錢糾紛
控方開案陳詞指,首被告為打鼓嶺坪洋村原居民,次被告亦居於同村。兩人認識多年,案發時均無業和欠債。此外,首被告和事主張毅強在案發前數月,有金錢糾紛。
以傾丁屋生意為名約張見面
2022年9月5日為張的51歲生日,首被告以傾談丁屋生意為由約張,張下午離家,並上了首被告的車。惟控方指,傾談生意只是藉口,首被告接走張後把他帶到坪洋村附近的大王爺廟。張感到不妥,下車後試圖離開,卻遭次告拖入廟內。
張被膠紙封面後數分鐘死亡
次被告在廟內用刀挾持張,首被告則用膠紙綁張的雙手,張掙扎不果。首被告再用膠紙捆綁張的臉和頸數次,直至他的眼、口和鼻完全被蓋著。張被綁後郁動和搖晃,其胸口撞到次被告手持的刀。數分鐘後,張因窒息身亡。
行兇後把張的屍體埋入洞並灌入水泥
兩名被告行兇後把張的屍體搬至廟外的草地,並用鏟和鋤掘挖一個洞,把屍體埋在洞內。次被告並把水泥倒入洞,首被告則再倒水。
用張的手機向張妻勒索360萬
兩名被告隨後用張的手機,向張的妻子何夢輝發訊息勒索360萬元,表明支付贖金後,張便可獲釋。他們並在訊息稱:「三百六十萬 明天準備好 記住唔好報警 否則斬雙手落嚟」。何因擔心丈夫的安危,同晚和張的胞妹到警署報案。
安排取贖金時兩被告無現身
同月9日,被告指示何帶同贖金到鹿頸。何準備好現金在的士內等候。惟被告發現疑有警員在場,最後未有收取贖金,之後亦未有再聯絡何。警員同月14日拘捕兩名被告,並根據次被告提供的資料,於翌日找到張的屍體。
控方指首被告年老無法獨力行事
控方形容,本案是有預謀、出於貪婪而干犯的謀殺勒索案。首被告為案中主腦,他年老和矮小,無法獨自犯案,因此招攬年輕和體型較大的次被告協助,並答應事成後會給次被告報酬。此外,首被告在行兇後,丟棄犯案時所穿的長袖上衣及長褲,及張的鑽石戒指等。
案件編號:HCCC24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