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主任涉入局方系統查子成績 官指未證有得益 裁罪脫兼得訟費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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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教育主任涉嫌擅自登入局方中一學位分配系統逾10次,查看將升中兒子及多名同學的成績,從而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今(14日)在觀塘法院裁決,裁判官指被告或很大程度侵犯私隱或違反部門指引,惟控方未能證明他有不誠實獲益,裁定該教育主任全部罪名不成立,並可取回訟費。

被告彭偉傑(57歲)被控於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取用教育局的教育資訊系統內的中一學位分配系統,及數據庫的電腦系統,目的在使他或其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被告於1996年9月加入教育局,2016年7月被調派往學位分派組任教育主任,他同年8月申報其子將於翌年9月升中一。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的職位有權進入該電腦系統,並查閱小學生的成績,教育局會將學生呈分試成績標準化,並作統一調整,以計算學校學生的級別。

被告控罪期內曾查閱其兒及其同校同學的成績,並製成試算表,該些資料有助計算其子的名次,但教育局的證人亦承認被告取得該些資料並無令他得益,因為最後排名仍會受其他因素影響。學校老師亦指該些資料並不完全準確,家長取得也未必有利。

此外,被告並無隱瞞他曾查找資料,然而他利用兒子同學的個人資料,很大機會侵犯了別人的私隱,亦可能違反部門指引。裁判官指,法庭須考慮其行為是否不誠實地獲益,認為控方未能完全證明這點,故裁定被告10項罪名全不成立,同時又認為律政司在研究本案時,以為進入電腦提取資料,就必然有不誠實意圖,認為控方未充份參考案例,故准辯方取回訟費。

案件編號:KTCC155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