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採用「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4個月 揪48名毒駕司機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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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今年2月起採用「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打擊毒後駕駛,截至本月6日已為111名司機進行測試,當中發現48宗陽性個案,連同3名拒絕提供測試人士,警方合共拘捕51人。
警方指,短短4個月內錄得的毒駕案件較去年全年18宗多1.6倍,相信是由於「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能在8分鐘有初步結果,加上可以即場驗出沒吸毒表徵的毒駕人士,加強執法效率。

警周五採新式「快速口腔測試儀」打擊毒駕 最快8分鐘有初步結果

警方會利用「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在司機舌頭上採樣,8至10分鐘便有初步結果。(李澤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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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共錄得18宗毒駕案,較2019年上升1.25倍,警方在今年2月19日開始,採用「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111名受測試司機中有48宗陽性,63宗陰性,3人拒絕提供測試,51名被捕人士年齡介乎21至60歲,受查司機中有70宗同時涉及其他與毒品有關罪行,包括販運毒品、藏有毒品等。

成功發現16輛毒品餐車

警方分析後發現,毒駕主要涉及私家車,多數在晚上10時至清晨被發現,當中與用作販運毒品用途的車輛(俗稱毒品餐車)有16宗、牽涉交通意外有5宗,涉及酒後駕駛有1宗。而涉及毒品種類分別有21宗冰毒、14宗可卡因、5宗大麻、1宗海洛英、另有6宗涉及可卡因加冰毒,及1宗涉可卡因加K仔。

交通總部警司(法例檢討及策劃)吳海威表示,警方以往會現場向懷疑毒駕人士現場進行「識認藥物影響觀測」,填寫問卷及觀察朣孔需時30至45分鐘,若未能通過須到警署進行「損害測試」,之後再到醫院抽血液或尿液樣本,然後再去驗毒等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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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更客觀顯示初步結果

吳指出,在使用「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後,可以在8至10分鐘內有初步結果,「即使無吸毒表徵,都可以檢測到,可見具有功效,有助打擊毒駕。」吳續指,「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可驗出6種常見毒品,包括可卡因、冰毒、海洛英、K仔、搖頭丸及大麻,若儀器顯示司機身體內有毒品,會拍照儀器備存,並將儀器用作舉證證物。

西九龍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王紀聰指出,由於前線人員經常在晚上截查車輛,「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能清楚客觀顯示結果,較以往只在現場初步觀察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