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持刀傷人案 水手涉傷小額錢債庭兩申索人 案8月再訊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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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法院前日發生持刀傷人事件,事件中有兩男受傷,報稱當水手的男子,被控2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和索取事主的醫療報告。案件押後至8月23日再訊,裁判官林子勤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期間須還押。

被告蔡文邀(35歲,水手),被控於2021年6月23日在深水埗西九龍法院大樓B座5樓24庭,意圖使柯嘉熹及陳啟軒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地傷害兩人。

事主為當天小額錢債審裁處一宗聆訊中,三名申索人的其中兩人,其中一人經包紮手臂後,上擔架床由救護車送院。翻查資料,當案的3名申索人:「Or Ka Hei」、陳啟軒和黃樂堯,向陳玉筠追討24,688元的案件,申索人聲稱在2019年1月至6月的商業合作,交付商場按金退回款額,而陳玉荺收取了商場退回按金後沒有按比例分給其餘持分者。

案件編號:WKCC 248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