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推守則助檢控收費中介 不排除進立法規管

撰文:王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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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副處長李寶儀表示,不排除推出新措施作進一步規管。(王丹麟攝)

中介公司不時被揭濫收外傭中介費等,勞工處早前展開的《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諮詢,今正式公布守則內容。勞工處助理處長黃霆芝指,去年檢控8間職業介紹所,大部分為濫收中介費,強調守則「唔係無牙老虎」,若有職業介紹所不遵守,處長有權拒發或續發牌照,若達到不預期效果,不排除立法規管。

根據勞工處提供數字,截至去年11月,本港有逾34萬名外傭。勞工處去年4月所提供諮詢的守則草擬本共有5章,當中第四章列出勞工處處長期望介紹所經營時應達到的最低標準,包括介紹所不應建議、安排、鼓勵或強迫求職者向任何財務機構或個人借貸、求職者應與僱主擬訂書面服務協議,及提供付款收據等。

守則屢被批評欠缺阻嚇力,勞工處副處長李寶儀表示,現時據《僱傭條例》,處長已被賦予權力拒絕或續發牌照,而守則提供更清晰的標準予處長作考慮,若達不到預期果效,不排除推出新措施作進一步規管,例如將會立法。

黃霆芝指勞工處於2014年巡查1,300間職業介紹所,去年增加至1,800間;而檢控數字亦由2014年的4間,上升至前年的12間及去年的8間。黃強調所有職業介紹所均需遵守守則,「呢一本(守則)唔係無牙老虎,所有職業介紹所都要遵守」。

勞工處今(13日)推出相關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供公眾查詢,當中包括持牌職業介紹所的資料。而守則實體版由下星期二(17日)起,於勞工處及民政事務處供取閱。

亞洲家務工會聯會組織幹事鄧建華認為守則「聊勝於無」,因守則沒法律約束力,欠阻嚇力。鄧又指即使勞工處有加強巡查,惟被檢控數字沒明顯上升,建議長遠應立法規管中介公司及提高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