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wiana前僱主羅允彤不滿聆案官決定 求覆核被拒兼須付11萬訟費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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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虐待女印傭Erwiana而被判囚6年的女僱主羅允彤,因在涉及其物業的訴訟申請法援被拒,在高院上訴法援決定亦遭聆案官駁回。羅指聆案官出錯,提出司法覆核。法官周家明上月處理該司法覆核案的許可申請,今(4日)頒下判辭,裁定羅敗訴,並判她需支付法援署的訟費11萬元。

申請人羅允彤,答辯人為法援署長。

法官在判辭指,羅允彤挑戰聆案官的決定,包括指聆案官考慮時法律上出錯,惟法官指羅的理據均不成立,又指羅的司法覆核申請,根本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遂拒批羅就這次司法覆核的許可。

在訟費方面,法官指羅為個人利益提出司法覆核,而是次司法覆核許可原以書面處理,但在羅的要求下開庭處理。羅在最後一刻才就司法覆核許可聘用大律師申請法援,但法庭最終未有批准押後。法官考慮案件情況後,判羅需支付法援署的訟費11萬元。

案件編號:HCAL180/2021

羅允彤因虐打女印傭Erwiana被控及判囚。(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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