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推人工智能指引 供各大機構參考 加強保障市民私隱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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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應用日漸普及,私隱公署今日(18日)發布《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標準指引》,在道德原則、實務操作上提出多項建議,供機構參考。私隱專員鍾麗玲認為,人工智能的發展潛力大,但風險同樣不能忽視,至於會否就此立法規管,她認為仍有爭議性,目前未見到立法的逼切性。

私隱專員鍾麗玲稱,人工智能的應用在香港日漸普及,道德風險不容忽視。(梁鵬威攝)

鍾麗玲:面容及語音識別道德風險不容忽視

私隱專員鍾麗玲稱,人工智能的應用在香港日漸普及,包括面容識別、語音識別、聊天機械人等,所涉及的私隱、道德風險不容忽視,而目前世界各地就如何規管人工智能,尚未有共識,公署期望透過推出指引,協助機構在開發、使用人工智能時,遵從《私隱條例》規定,同時合乎良好數據道德標準。

她又稱,期望指引配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促進香港成為區內創科中心、世界級的智慧城市。

環球事務及研究總監張健康提到,實務指引涵蓋四個主要範疇。(梁鵬威攝)

《指引》涉七原則及四範疇

《指引》列出七項人工智能道德原則,包括問責、公平、透明度與可解釋性、數據私隱等。至於針對實際操作,環球事務及研究總監張健康提到,實務指引涵蓋四個主要範疇,分別是制定人工智能策略及管治、進行風險評估及人為監督、實行人工智能模型的開發及人工智能系統的管理,及促進與持份者的溝通、交流。

對於會否就此立法規管,鍾麗玲認為仍有爭議性,目前未見到相關逼切性。(梁鵬威攝)

雖未立法規管 但企業失當可干犯私隱條例

對於會否就此立法,鍾麗玲認為仍有爭議性,直言即使在歐洲,不同政府有不同做法,目前未見到立法規管的逼切性,形容人工智能發展潛力大,「規管啲咩?邊一方面要規管?規管到去邊?社會係未有共識」,未來會繼續留意其他國家發展。

鍾麗玲補充,雖然指引沒附加罰則,若企業不遵守指引,有機會干犯保障私隱原則、私隱條例,公署亦會視乎實際情況,決定需否展開調查。

私隱公署今日(18日)發布《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標準指引》(梁鵬威攝)

中電、港燈客戶資料系統符國際準則

政府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現正在立法會審議,鍾麗玲說一旦通過,公署便會立即實施,相信可回應市民的訴求,並加強保障私隱,公署一直進行準備工作,並適時向立法會交代。

另外,公署今日亦就中電、港燈的客戶個人資料系統發表視察報告,認為兩間公司的客戶個人資料系統保安措施,符合國際準則,惟公署建議兩間公司可更新內部系統,追查員工的完整數碼足跡,以有效偵測任何不當使用個人資料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