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須防機制被濫用 羅致光:係又報唔係又報仲適得其反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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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13日)討論政府擬設立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機制,據政府跨政策局工作小組的建議,「強制舉報」機制涵蓋七類專業人士,包括教師、醫護人員、社工等,社區保姆、寄養家長、補習老師等則不應受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如立法涵蓋範圍太廣,舉報機制可能被濫用,甚至適得其反,無法幫助到受虐兒童,一些非專業人士可能:「係又報,唔係又報。」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表示,針對虐兒問題,立法舉報是關鍵,他關注當局會否將保護範圍覆蓋至16歲或以上的容易受傷人士。(資料圖片)

田北辰倡「強制舉報」受保護人士提升至16歲以上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表示,針對虐兒問題立法舉報是關鍵,他關注當局會否將保護範圍覆蓋至16歲或以上容易受傷人士,以及執法人員是否需要參與舉報。

羅致光:立法太辣或許會有反效果

羅致光回應說,16歲以下兒童是較為無助人士,當局傾向先做社會最關注組群,且與本地法例較易配合,但並非不考慮將受保護年齡提高至18歲。他又指,執法人員本身是接受他人舉報,反問為何要求他們參與舉報。他說,一些非專業人士可能「係又報,唔係又報」,執法部門可能會浪費大量人力物力去處理非緊急的個案,適得其反。另外,羅致光表示,立法是希望防止兒童被虐待,如果法律太辣,或許會有反效果。

強制舉報虐兒立法工作料需時一至兩年

民建聯柯創盛說,切合現實需要,需有合理步驟保護12歲以下兒童,但亦有部分人擔心,期望當局釋除業界疑慮,以免在不知情下誤墮法網。羅致光表示,有關立法強制舉報需要較長時間討論和制訂,亦要公開諮詢,由於可能涉及專業守則的修訂及牽涉附屬法例,估計需時一至兩年。

羅致光指出,由於可能涉及專業守則的修訂及牽涉附屬法例,估計需時一至兩年。(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法改會日前發表報告,建議制訂新法例,對虐待案件的旁觀者及照顧機構施加刑責。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法改會雖然沒有就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提出立場,但有關保護兒童責任的工作與今日的議題息息相關。

另外,羅致光回應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提問時表示,會保障舉報人士,如有人洩漏舉報人的資料需要負刑責,至於量刑考慮,他說交由司法制度決定,立法時未必訂到量刑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