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宣布2月起推出租汽車許可證「預先評估」

撰文:黃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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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者喜訊!運輸署宣布由2月起,為有意加入出租汽車服務市場的經營者推出「預先評估」安排,可以令經營者在毋需提交文件的情況下,由署方進行評估,在得到結果後始投資和購買車輛。

有意經營者可在無需提交文件的情況下,預先得到是否獲審批的結果。(資料圖片/吳鍾坤攝)

出租汽車許可證一向被指申請門檻極高,運輸署宣布下月一日正式實施「預先評估」安排,讓有意申請的人士在無需提交私家車登記文件的情況下,提出「預先評估」要求,署方會就此進行評估,讓他們得知有否獲批准後,才投資和購買車輛。

而每個「預先評估」的請求,會先徵詢出租汽車許可證遴選委員會的意見,然後才把所得的結果通知申請者;不過,運輸署強調「預先評估」的結果只是供參考之用,運輸署署長會根據法例行使權力,決定是否發出許可證。

同時,於下月一日起,所有豪華房車出租汽車許可證的新申請,亦會新增一項出租汽車許可證條件,如申請者需更換車輛,替換車輛的車齡不能高於原來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