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拳王杜恒霖拳打女友 令其右眼鼻樑瘀傷指甲撕脫 准守行為3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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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拳王杜恒霖,涉嫌與女友往接女兒放學時,在私家車上與女友因感情事爭執,並拳打女友至右眼及鼻樑瘀傷,無名指指甲撕脫。杜被控襲擊罪,案件原於今(22日)在沙田法院開審,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最後撤銷杜的控罪,並准他以1800元守行為1年,期間不得干犯與暴力相關行為,並須付堂費300元。控方當日提出覆核,裁判官最後改為守行為3年。

被告杜恒霖,原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今年5月13日在沙田襲擊一名女子。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案發時是情侶,2人當日從被告於沙田的家出發,準備往接被告的女兒放學,被告駕駛其私家車時,兩人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執,期間被告拳打事主的面部數次。

兩人接過被告女兒回家後,事主走進房間及並向朋友求助。警方接報後,同日約下午4時上門拘捕被告,事主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檢驗,發現其右眼眶和鼻樑瘀傷,左上頜骨紅腫,右手手腕泛紅,無名指甲撕脫和擦損。被告警誡下稱一時衝突而犯案。

案件編號:STCC152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