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澄軒苦主今見消委會 擬興集體訴訟追討

撰文:廖潔然
出版:更新:

長實於2013年因證監會介入,單方面向雍澄軒買家取消買賣協議,但不肯按合約賠雙倍訂金。廿多名業主幾年來堅持追討,今日(13日)再聯同民主黨何俊仁及尹兆堅到消費者委員會求助。

何俊仁(右)及尹兆堅(左)帶同購買了雍澄軒單位的苦主到消費者委員會求助。(廖潔然攝)

共中一名苦主劉先生,至今仍取回本金及任何賠償。尹兆堅轉述消委會表示,會先與長實進行調解,若不成功才會將個案交到「消費者訴訟基金」委員會,嘗試以集體訴訟替苦主索償。

苦主劉先生,至今仍取回本金及任何賠償。(廖潔然攝)

苦主劉先生當時已付兩成訂金,約60萬元,他幾年來一直堅持長實應賠償相陪訂金,不肯將長實為發還原額訂金所開的支票入帳,即劉先生現時仍然是沒有取回任何本金及賠償。劉先生又指,當時長實所賠的1萬多元根本不能補償所有開支,所以即時當時接受賠償是是得不償失。

劉先生稱自己已59歲,當時買樓只為投資養老,不同意長實將他們稱之為「炒家」予以抹黑。

尹兆堅與消委會開會後指,根據當時「一買一賣」的合約買家今日應當得到雙倍訂金賠償,但長實竟以「剎停買賣是因證監會介入,而非長實主動終止交易」,故不會以雙陪訂金賠償,尹認為不公道。尹又指,得知買賣遭剎停前,有買家中途撻訂,要賠雙倍訂金予長實,但到長實中止買賣時,卻不肯陪雙賠予買家,他形容「唔公平」。

尹轉述消委會指,會先與長實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功,才會將個案交到「消費者訴訟基金」委員會,循法律途徑代表一眾買家向長實索償。

長實於2013年因證監會介入,指葵涌雍澄軒酒店拆售涉「集體投資」,單方面向雍澄軒買家取消買賣協議。長實不肯按合約向買家賠雙倍訂金,只肯賠償訂金與律師費,以及約1萬元利息。

民主黨協助多名拒絕接受賠償方案的苦主,追討經專家評估後單位升值的差價,惟長實最終仍違反兌現賠償買家「因取消買賣導致的經證實合理損失」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