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漢法律問題脫販毒罪 陪審員稱欲告知傳媒 副庭長稱前所未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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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外籍人士涉3宗不同的販毒案被控,案件轉至高院審訊時,因控方沒有直接證據,只能依賴環境證供,最後全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認為有必要就這3案所涉的法律問題轉上訴庭處理。案件今(14日)在上訴庭作指示聆訊。然而有法官發現,其中一案有陪審員曾表示傳媒或有興趣,問可否向傳媒談及案件。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直言,他從事司法界40年,未曾見有陪審員提出如此疑問,認為本案所涉問題涉及公眾對法治的信心,故排期於7月26日作正式聆訊,預計需時兩天。

4名被告均為外籍人士

該三宗販毒案共有4名被告分別為:洪都拉斯籍、印尼籍,和美國籍,其中第二宗案件涉及兩名被告。他們全部在機場被截停,發現涉管有毒品。控方在3宗案件中,均沒有直接證據指控被告,只依賴環境證供,包括第二宗案件的被告的錄影會面記錄,和第三案中被告和他人的電郵,以指控涉案被告知情下販毒。而兩案的法官則裁定表證不成立,繼而引導陪審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現要求上訴庭釐清,控方若在案中沒有直接證據,只能依賴環境證供,法庭應以甚麼方式處理表證是否成立,包括辯方證據中出現的辯解等。

上訴庭副庭長對有陪審團在法官作指引時提出疑問,直言從時司法工作40年所未見,認為案件所涉問題關乎公眾對法治的信心,因而准許控方要求釐清法律理據的申請。(資料圖片)

副庭長稱陪審團反應前所未見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留意到,在第二宗案件中,法官在向陪審團作指引後,有陪審員曾問該案的被告會否再被檢控,亦有人稱覺案件情況特殊,認為傳媒或感興趣,查問可否向傳媒談及案件。麥官直言,以他約40年司法工作的經驗,首次得知有陪審團追問案件的進展,形容他們的反應前未所見,認為情況涉及多項問題,包括公眾對法治的信心。

亦有官質疑電郵是否屬傳聞證供

法官彭寶琴亦稱,在第三宗案件中,原審法官曾分析被告和他人的電郵。彭官問該些電郵是否屬傳聞證供,若是傳聞證供,控方或法官可否引用電郵內容。

法庭之友派律師代表辯方陳辭

麥官最後強調,現時非要作任何預設的裁定,但希望下次聆訊時可處理相關問題。到時律政司和以「法庭之友」身份協助法庭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作進一步陳詞。

案件編號:CASJ1、2、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