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腦」奶粉廣告或絕迹 港府推自願守則 大仔奶不可主動賣廣告

撰文:張美蘭 黃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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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生產商近年大賣廣告吹噓奶粉的好處,飲奶粉「DHA」聰明啲,腸道又fit啲,遭外界狠批「洗腦」,有礙母乳餵哺發展。港府終出招,擬推自願守則規定36個月以下嬰幼兒奶粉的宣傳手法,限制奶粉商及分銷商主動賣奶粉廣告,奶粉罐、奶嘴、奶樽等明顯硬銷鏡頭,須在電視廣告消失;舉辦媽媽會、講座時,不准向市民派嬰幼兒奶粉試用裝。
消息指,當局擬設不多於18個月的寬限期,讓自願遵守的奶粉商有足夠時間全面跟從守則。其後會開展市場調查,若發現守則無效,會考慮立法。

自願守則下,廣告不可出現36個月以下奶粉、飲奶樽畫面。(Getty Images)

為鼓勵市民支持母乳餵哺,港府2010年已籌備規管母乳代用品、奶瓶及奶嘴的銷售。經多年討論,當局最快今年5月推《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守則》,簡稱《香港守則》,規定未滿36個月的嬰幼產品,包括配方奶、奶瓶和奶嘴等相關產品和預先包裝嬰幼兒食物的宣傳及銷售。

奶粉、奶粉罐、奶樽不可在廣告出現

據了解,守則規定奶粉商及分銷商,不可以主動就奶粉賣廣告,但仍然可以賣廣告宣傳自己品牌,簡單界線是「廣告中不可以出現奶粉、奶粉罐或奶樽」,及不可以指明奶粉益處。消息指出,奶粉營養標籤法例推出有18個月寬限期,相信業界若跟從守則,不需多於18個月。當局在自願守則正式實施後,會觀察業界的遵守情況,若無改善,或研究立法。

牛欄牌的3號奶粉「樂童」廣告。(廣告短片截圖)
美贊臣出產的3號奶粉安兒寶廣告。(廣告短片截圖)
支持母乳餵哺團體認為,自願守則有灰色地帶。(Getty Images )

倡加強監管奶粉商銷售的自然育兒網絡成員陳寶琼稱,守則屬自願性質,難評價是寬鬆或嚴謹。她分析指,守則實際存在灰色地帶,業界可軟銷品牌形象,例如舉辦講座講育兒方法、皮膚護理等;又可繼續在電視廣告描述在荷蘭農場飼養牛隻,都不會違反守則。她又留意到業界最新廣告,是不吹噓奶粉好處,反讚賞餵母乳媽媽偉大,間接表達餵母乳「好辛苦」。雖然如此,她認為自願守則已討論7年,冀盡快落實。

醫學界發功 名醫聯署撐守則

除支持母乳餵哺的組織,醫學界亦發功,出聯署信撐自願守則。有123名醫護人員,包括香港大學醫學院院長梁卓偉、香港社會醫學學院院長馮康、中文大學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學院教授楊永強及熊志添等。

不過守則亦非無反對聲音, 7大奶粉商早前提出至少6項質疑,包括自願性遵從破壞公平競爭、缺乏理據說明《香港守則》可有效提升香港母乳餵哺率等。奶粉商亦不滿將大仔奶(即6至36個月配方奶)、細仔奶(即6個月以下配方奶)一併納入規管,強調當局應參考其他已發展國家做法,如新西蘭只規管至6個月大奶粉,而非參考發展中國家,如阿富汗、黎巴嫩及尼日利亞等,規管至36個月大產品。守則將在明天(20日)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討論。

雪印的大仔奶廣告。(廣告短片截圖)
雀巢出產的超級能恩3號奶粉的廣告。(廣告短片截圖)
惠氏的大仔奶粉廣告。(廣告短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