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夫涉殺港妻 夫買太多生果太少肉起爭執 妻疑罵無得救後遇害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內地漢來港探望居港的妻子時,疑因買太多生果及太少豬肉與妻女口角,兩人後來再就事件吵架時,內地漢涉用刀及木凳猛擊妻子致死,之後返回深圳,但回港後被捕。內地漢否認謀殺,案件今(4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透露,被告與妻就買餸事件原已吵架一次,後來妻的「麻雀腳」到訪,至雀友離開後,兩夫婦再就「果多肉少」的事吵架,期間妻疑曾罵夫:「無得挽救」後遇害。

被告肖春强,66歲。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港謀殺王鳳桂(55歲)。庭上透露,被告否認謀殺罪,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被告肖春強涉嫌在牛頭角常富樓殺死妻子王鳳桂。(資料圖片)

被告為王第三任丈夫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女死者王鳳桂案發時任職清潔女工,她曾經歷兩段婚姻。她和第二任丈夫結婚後,來港定居,居於牛頭角上邨常富樓某單位。她的第二任丈夫去世後,王於2017年和被告結婚。被告不時持雙程證到港,並會居於王於常富樓的單位。

控方指,被告和王不時有拗撬。於2019年11月12日,被告前往購物,王指責被告買得太多生果,太少豬肉,兩人其後再為此事口角。

雀友走後再就買餸事吵架

翌日晚上,有「麻雀腳」到他們的單位打麻雀。「麻雀腳」於14日凌晨1時許離開單位後,被告和王再為買餸事件爭吵。期間,王指罵被告:「X街,無得挽救。」兩人開始動武。被告從廚房取刀斬王的身體多處,又用木凳打她。被告之後清洗身上的血跡,然後於早上7時許經落馬洲離港。他曾致電王和前夫所生的女兒,透露他曾行兇。

契媽見木門有血跡報警

由於王的「契媽」未能聯絡王,遂登門查問。「契媽」發現單位的木門有血跡,因擔心遂通知保安,事件報警。消防員其後破門入屋,發現王躺在客聽的地下。救護員於中午12時許宣告王不治。法醫檢驗時,發現王的臉、左頸和後腦等多處有刀傷。

被告同日下午4時許返港時被捕,他警誡下稱:「我今朝6點左右,用刀殺咗我老婆王鳳桂,之後番咗深圳。」

案件編號:HCCC3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