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跟蹤督察遊蕩罪成囚1月零7日 官:其行為如向執法者報復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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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警方拘捕的中年漢,被指在戴上口罩跟蹤一名曾拘捕他的高級督察,督察發現並感不安報警,中年漢辯稱當天約了陌生人到超市交還失物,及到案發大廈派傳單,惟裁判官認為說法令人難以置信,裁定中年漢罪成,連同中年漢前年亦因發布虛假消息罪而被判的7天監禁、緩刑24個月的緩刑令,裁判官今(30日)判他入獄總共1個月7天。
曾於2007年及2015年犯下浪費警力及發布虛假消息罪的被告陸志榮(52歲)今親自出庭應訊,求情時指,15年的案件正排期處理上訴,更很大機會會成功,請求裁判官判刑時,不要考慮該案。
暫委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時引述被告的感化及心理報告指,被告曾患中度抑鬱,感化官認為被告的悔意流於表面,拒絕向感化官透露家人資料,又認為可靠著自己改過自生,感化官並不建議感化令。
官指被告行為如同向執法者報復
朱官判刑時,案情嚴重,行為等同向曾拘捕他的執法者報復,而警員受威脅,法庭有責任保護執法者,而執法者包括案件完結後都要接受保護,故要判處阻嚇性懲罰,須判監。
案情指,被告陸志榮於去年1月26日晚上7時多,在福佬村道學林軒內遊蕩。督察梁浩祥作供時稱於2013年曾調查一連串電話騷擾案,前年年底檢控被告。根據事主曾途經的超市、銀行、多家食肆及案發大廈的閉路電視錄影,被告均巧合地選擇同一路線往大廈,在事主出現後不久便出現在鏡頭,但朱官形容認為非巧合,並掩飾自己遊蕩行為。
案件編號:KCCC236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