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丁堡廣場衝突 兩男起腳踢警兼圖搶犯 裁定暴動罪成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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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辦「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期間一名男生涉踢高級督察的腰背遭警員制服,同行朋友試圖搶走他。兩人分別承認襲警及協助罪犯罪,否認暴動罪受審。區域法院法官今(4日)裁決指,兩名被告知悉現場的衝動,仍然留在現場,男生更腳踢警員,產生另一衝突,另一被告則試圖拉走他,遂裁定兩人罪成。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讓辯方求情,期間兩名被告還柙看管。

被告陸家裕(23歲)和蕭子峰(23歲),被控於2019年12月22日在愛丁堡廣場5號大會堂低座外,連同身分不詳者參與暴動。此外,陸和蕭分別承認「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和襲擊高級督察34135。庭上透露,兩名被告為中學同學。同案的被告梁家偉去年承認暴動及襲警罪,遭判囚2年4個月。

2019年12月22日有示威者在愛丁堡廣場集結並發展成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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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稱若想避免走失應離場

法官今裁決時,警員的作供誠實可靠,同時不接納兩被告的說法。如被告稱行向旗杆時,不見警員和黑衣人的衝突,而陸解釋因當時怕和蕭走失,因此集中力在蕭身上。法官指若避免走失,他們應離開現場。

指兩被告置身風眼中心

法官又指,兩人案發時留在現場,在示威者中間,蕭更衝上前,置身風眼中心。法官認為,兩被告非只是途經和圍觀的人。而蕭腳踢警員,產生另一衝突,陸則試圖拉走被警員制服的蕭,法官因此裁定兩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DCCC 665、6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