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艇船槳擊斃女友人 商人危及他人安全罪成 求情稱有極大罪疚感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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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前董事開快艇與朋友到大浪西灣出海時,他涉在女友人仍在海時開動引擎,女友人被螺旋槳擊中,至背部有兩處深度裂傷,露出脾肺,送院後因多處受傷死亡。董事否認危及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受審,今(1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告求情時稱,女死者是一名他相識20載的好朋友,他在事件中也承受極大罪疚感,法官也形容是切膚之痛,把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承認煽惑他人誤導警員等罪

被告董波,56歲,報稱商人。資料顯示,他為大灣區聚變力量前董事。被告承認的1項違反條件及限制罪,及5項煽惑他人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警員罪,但否認一項危及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

被告董波稱,他在事件中令其相識20載的女性朋友死亡,自己也承受極大罪疚感。(資料圖片)

當日快艇有超載

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9日,身為遊樂船Miss Conduct Junior的船長,容許該限載12人的船隻上運載16人;及在同年10月19日至11月8日期間,叫5名乘客向警員稱船上有乘客11人,他否認危及女事主洪小媛的安全。

被告與女死者相識逾20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女友育有兩名孩子,因事件有重大罪疚感,死者是他相識超過20年的朋友,事件對於兩人均為悲劇。辯方直指,被告如今肩負一生一世的責任,法官則表示「有啲年紀的人都會同情佢」,形容事件為「切膚之痛」。

事件發生於西貢大浪西灣。(資料圖片)

女事主被船槳擊中背部大量出血

案情指,董於2019年10月19日下午約4時,在西貢大浪灣駕駛快艇,當船隻駛至接近沙灘時,船上包括女事主洪小媛(52歲)等8名乘客仍在水裏,董和另外4人則在船上。期間,海浪把船推橫,令船隻的左舷面向沙灘。董重新啟動船隻的引擎,把船向右轉駛離。當時位於船隻左邊的洪,被船隻的螺旋槳擊中背部,大量出血。

脾肺露出多處骨折

之後有人把她救起和報警,洪被送至東區醫院時已昏迷,其背部有兩處深裂傷,露出肺部和脾臟,臀部和左上臂另有合共有3處深裂傷。她於同日下午5時許,被宣告死亡。解剖報告顯示,除裂傷外,洪的肋骨、脊骨和骶骨骨折,肺部和脾臟撕裂,死因為多處受傷。

董被捕後,在錄影會面稱船隻在離岸約20至30米時,突然有大浪從後湧來,把船隻拋高落下,船身亦入水。他聽到有人落水的聲音,但不知他們是跳下水還是跌落水。他把船身駛正,然後熄匙拋錨。他之後游向沙灘,發現受傷的洪躺在沙灘上。

案件編號:DCCC 36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