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疑違規租荃灣工廈作辦公室 署方:租客是承建商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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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被翻新作新型工廈的荃灣TML廣場,不少單位被發現違反地契條款,擅作辦公室、貨倉及陳列室等用途。有報道(17日)指,該廈其中一個租客更為水務署工程師總辦事處,疑政府部門「知法犯法」。水務署回覆《香港01》指,該兩個單位為工程承建商租用予有關顧問公司駐地盤人員,作辦公室之用,正了解是否涉違契,若發現違規問題會立即要求終止租用合約,並安排遷出有關單位。地政總署則指,該廈入伙至今已發現有51個單位違反地契條款,並向22個業權人發出警告信,4個單位被「釘契」。

水務署疑租用荃灣工廈單位作辦公室。(香港01記者攝)

《蘋果日報》報道,指TML廣場的5樓及23樓,兩層各有單位的門外,分別掛上「水務署九龍區更換及復修水管工程第四階段第一、二期工程師總辦事處」門牌,室內擺設如同一般寫字樓,然而,由於該廈地契條款列明該地段只可作「工業」用途,故懷疑水務署違契租用工廈作辦公室之用。

23樓單位內部與一般寫字樓無異。(香港01記者攝)

此外,5樓單位內另掛上工程顧問公司AECOM(艾奕康)標誌,水務署早年曾委託AECOM為九龍區水管工程的顧問工程,該公司亦經常承接政府工程。而兩單位業主分別為日日豐有限公司及盛瑞有限公司,前者的董事為中華總商會會長蔡冠深。

水務署:非本署租用的辦公室

《香港01》向水務署查詢,署方指兩個單位為該署工程承建商租用予有關顧問公司駐地盤人員,作為辦公室之用,該署亦已要求工程承建商與業主跟進,了解租用該單位是否違契用途,倘屬實會立即要求工程承建商與單位業主終止相關之租用合約,並安排遷出有關單位。

而工程承建商亦初步回覆指,在磋商租用單位過程時,他們被告知有關單位是合適作辦公室。

部分單位被劏細再分租,租客有美容公司及地產代理等。(香港01記者攝)

TML廣場3年內4單位被「釘契」

地政總署指出,據TML廣場的地契條款,有關地段只可作「工業」用途,惟署方過去3年,共接獲17宗有關TML廣場的單位違反地契用途的投訴,至今發現有51個單位違反地契條款,如用作辦公室、貨倉、陳列室及佛堂。地政處已向其中22個單位的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業權人於限期內糾正有關的違契情況,否則會「釘契」,至今已有4個單位被「釘契」,餘下29個違契個案,地政處在整理資料後會陸續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地政總署強調,一旦發現任何違契個案,會按適用程序採取行動。

TML廣場前身為舊式工廈,2010年被發展商億京全幢收購後重建,2013年入伙,大廈外採用落地玻璃,電梯大堂以至分層走廊位置,外觀媲美甲級商廈,大廈現時呎價貼近5000元,呎租約18至20元。然而租客不乏美容學校、教會、地產代理、甚至上市公司辦公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