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1100幢工廈未達消防標準 擬提條例草案規管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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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發生牛頭角迷你倉四級火後,當局推動提升舊工廈及迷你倉的消防安全標準。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午(11日)討論有關立法建議,會上保安局表示,目前本港有逾千幢舊工廈未達現今的消防安全標準,對於消防及公眾安全的要求無妥協餘地,將於明年提交條例草案,未來數月會諮詢持分者。
就早前有迷你倉業界代表提出,難跟從消防處新訂立的防火要求,包括倉庫之間的通道闊度須達2.4米,建議以防火物料的牆身取代,消防處指經研究後認為可行。

2016年牛頭角工廈迷你倉發生4級大火,事後消防處、屋宇署等部門巡查多幢舊樓及迷你倉。(資料圖片/黃永俊攝)

據當局資料,全港目前有逾千幢工廈建於30年前或更早,當中於1973年落成的有400幢,均不符合現今消防標準。截至上月底,消防處已巡查全港885間迷你倉,發出超過3,2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而屋宇署已巡查881間,並向違規處所發出1,204張命令。

有立法會議員提到,早前由迷你倉業界提出的「替代方案」,因部分工廈難達消防要求,即迷你倉之間的走廊須設置有2.4米間距,建議倉身轉用可阻延火勢的物料。消防處副處長梁偉雄表示,處方經研究後認為該方案可達消防標準,將不需維持2.4米距離。

另外,有議員關注,業主及大廈租戶未必能承擔安裝消防設備的開支。保安局表示,若要在一幢7層高工廈安裝灑水系統,約需200多萬元;若要加裝喉轆、後備發電系統、照明系統等其他消防設備,每戶需約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