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術師歐宏亮指徒弟拒絕其介紹工作 指徒弟違約追28萬元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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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術師歐宏亮透過其所創辦的宏亮創辦的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與他簽定合作協議的徒弟,接受了他提供的魔術課程培訓後,卻未有履行協議,在沒有提供合理理由下,拒絕他的公司所介紹的工作,令公司招至損失,現入稟追討28萬元。
原告公司為宏亮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人則為以鄧紹倫(譯音),(Tang Siu Lun Felix),經營的公司Felix the magic。
原告在入稟狀指,去年7月1日,原告與被告人簽了維期5年的合約,合約訂明原告會協助被告人開設公司,即Felix the magic提供價值10萬元的魔術創業課程,原告亦可在被告新公司的發展階段,有權成為新公司的股東。
原告稱曾借貸給被告
原告稱已履行協議內容,協助被告註冊新公司Felix the magic ,並在去年6月24日已開始提供魔術培訓課程,亦曾借貸1.6萬予被告。惟被告自今年1月起,卻未有履行協議,在沒有提供理由下,拒絕原告公司介紹的工作。原告續指,曾於今年3月22日發律師信要求對方賠償28萬,惟被告沒有如期還款,故現入稟追討該筆款項及有關的損失。
案件編號:DCCC195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