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兄涉36刀殺弟 被告批評弟當母是乞丐又忤逆:呢啲人早死好過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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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酒樓雜工疑因交電費問題與胞弟爭執並以36刀斬死其弟,他否認謀殺,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播出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被告稱自從其妻搬到涉案單位後,胞弟提出要電費以「人頭」計,但被告指單位仍在母親名下,弟又沒有供養母親,更當母親是乞丐,批評胞弟「忤逆」,並稱:「呢啲咁嘅人,早啲死好過遲啲死。」被告稱案發時他見胞弟入房取刀,便走入自己房拿生果刀還擊,並插了對方腹部兩下,之後他站起來,見胞弟沒有反應,強調其做法屬自衛,並說:「唔通企係度畀佢斬死。」

被告卜水強(案發時62歲,酒樓雜工)被控於2019年9月25日,在香港謀殺卜偉根(60歲,電工)。

覺母親需人照顧與妻結婚

庭上播放被告與警方的錄影口供片段,他透露一家四口原居內地,其後陸續來港定居,並在涉案單位居住。父親近年去世,眼見母親患老人癡呆、糖尿及高血壓等病,便與妻子黃偉岸結婚,好讓有人照顧母親。妻子於2019年3月取得雙程證,訪港時會與他、母親和胞弟住在涉案單位。

指弟沒有供養母親當母是乞丐

談及家人關係,被告指他與胞弟甚少溝通,並說:「佢不嬲都蝦我,下下都話打X死你。」又稱胞弟經常眼紅他說:「你好少少都唔得。」自從胞弟90年代移港後,變得「好似好巴閉咁,睇我唔起。」被告說。胞弟與母親關係破裂,胞弟來港後從未供養母親,並說:「唔當嗰個係阿媽,乞衣嚟嘅。」

被告妻入住後提出電費以人頭計

被告提到,父親生前提出讓兩兄弟平分水電費、差餉等開支。但自2019年3月,黃搬到涉案單位居住,胞弟開始對攤分水電費等感到不滿,認為應按「人頭」計算。被告指,早年胞弟妻兒仍在單位居住時,他也是自己一人,同樣交一半電費,批評胞弟現時仍住在屬於母親的單位,卻要計算母親「人頭」,並形容:「X街仔,一啲良心都冇,你而家都係住緊阿媽間屋,你連阿媽都計,你係咪迕逆啊?⋯呢啲咁嘅人,早啲死好過遲啲死,連阿媽都唔認。」

胞弟開冷氣卻投訴被告開抽氣扇

被告又指,過往曾就電費3次與胞弟爭執,胞弟每晚在房內開冷氣,卻嫌他如廁時開抽氣扇致用電過多。其中一次發生在2019年6月,當時被告把一半電費放在櫃桶上,胞弟嫌「畀得太少」拒絕收錢,過了兩、三天被告便收回該筆電費。當時二人未有直接溝通。

遭胞弟揶揄是跛仔

案發前數天,胞弟將1,414元電費單放在櫃桶上,被告放下720元現鈔,其後獲妻子告知胞弟又再拒絕收錢。晚上被告跟妻子與朋友吃飯,回家後母親表示家中斷水斷電,被告檢查發現電源總制全部被關,便拍胞弟房門責罵他:「你咁X巴閉咩?連電都cut埋。」胞弟反駁揶揄他「跛仔」,又揚言要找人打死他。

意識胞弟入房取刀

雙方口角持續,胞弟繼而動手將被告推倒,被告落地時撞到物件導致擦傷。胞弟再拿出一張木椅打他的頭,他用電飯煲蓋擋駕不成,被木椅擊中頭部。其後,胞弟走入房內,被告意識到他要取刀,便入自己房拿刀。被告指胞弟取刀後斬向他,他便以刀檔刀,期間傷及三隻手指,他再用刀插了胞弟腹部兩下。二人隨即一同倒地。

強調屬自衛唔通企係度畀佢斬死

被告說他站起來,發現胞弟沒有反應,之後他著妻子報警。他強調:「我都係自衛㗎啫,冇辦法,唔通企係度畀佢斬死。因為兩兄弟爭執,有時唔知邊個錯、邊個對。」被告現場被捕時,警誡下承認:「我細佬係我刺傷嘅。你唔嚟拉我,我都會自首。」

父逝世被告未有分到任何財產

此外,被告提到父母各自留下「平安紙」,父親將涉案單位分給他胞弟,母親則把單位留給他。父親數年前去世後,被告懷疑胞弟收起父親生前一些信件,亦不讓他看死亡證,被告未獲分到任何財產;父親的名錶、首飾亦不翼而飛,後來胞弟交還一隻爛掉的名錶。

死者身中36刀其中一刀幾乎直插入頸

法醫高永富稱,死者身上有共有36處刀傷,其中致命5刀分佈在頸部、前胸和後背,包括:一刀幾乎垂直插入頸部,深至頸椎,左頸靜脈被刺穿;兩刀插入前胸,刺破大動脈、肝臟、胃部等;另外兩刀插中後背,切斷一條肋骨及刺破肺葉。高解釋,死者重要血管和器官中刀,可致大量出血及呼吸功能受損,判斷他是死於多重刀傷。

案件編號:HCCC11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