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通過增設總警司掌管網絡安全 泛民議員憂監控合法化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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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警務處刑事部開設一個總警司職位,擔任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指揮官。有民主派人士關注監控變得合法化及及網上巡邏等問題,保安局副局長強調,開設總警司不存在執行政治任務,而是透過打擊網上罪行保護市民,又指任何單位不是香港執法機關,便無權在香港執法。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表示,任何單位若不是香港執法機關,便無權在本港執法(資料圖片)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第三星期審議,為警務處新設的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增設1名總警司,統領應對網絡罪案的策略。撥款項目在今晚(26日)以28票贊成,16票反對通過項目。 民主黨尹兆堅擔心,內地會以合法名義作監控,又指若內地調查單位就網絡調查與本港警方進行協作行動,民主派人士或會因敏感和爭議性議題,例如破壞國家安全等的行為而被控。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回應稱,警方會以共同打擊跨境犯罪的為大原則,任何人士只要不是本港執法部門,便沒有在港執法的權力,否則便是違反《基本法》。

人民力量陳志全關注網上巡邏的問題,並以近日警方打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的案件為例,指警方可得知市民電腦檔案的內容,要求交代情報搜集的過程。警方代表指,警方與其他國家有不同的情報交流,強調搜查行動是合法合憲。熱血公民鄭松泰關注對網絡警察的權力監管,擔心警方會濫用《不誠實使用電腦等條例》侵犯市民的權利,李家超回應指,如投訴涉及網路行為,網上也會找到健全的紀錄,有需要時網路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會協助。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在第一節會議接近完結時剪布,指有關項目在2014年6月已開始討論,財委會亦已討論了6小時,議員發言達87人次,而且不斷重複,決定在議員完成每人最後3分鐘的發言後,就表決由議員提出的臨時動議。民建聯柯創盛提出點票鐘由5分鐘減為1分鐘,惟遭民主黨涂謹申強烈反對,批評政府未有就議員的提問提供基本數據,讓公眾在有數據的情況下作出監察,質疑政府是「唔見得光」才不提供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