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狀涉妨礙司法公正 青年稱得囚友點醒 始覺律師團未有幫他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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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律師張曉惠被指在代表涉販毒案的馬家健時,涉叫馬抄寫口供澄清同案另一被告與案無關,張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她否認指控,案件今(5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曾因企圖販毒罪被判監23年,服刑5年才上訴得直獲釋的馬,今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他稱還柙候訊期間,師爺陳強利曾稱他的案件好難打,建議他認罪。馬稱當時好灰,只想令其刑期減低,並答應認罪。惟後來與囚友談及案件,囚友指其案件不應如此發展,他才發現律師團隊沒有幫他,反而一直想為另一被告洗脫罪名。

女被告張曉惠(35歲,大律師),她否認1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同案被告、「師爺」陳強利早前承認同一控罪,被判囚3年。

女大律師張曉惠。(劉安琪攝)

馬答應幫朋友收包裹後被捕

馬家健出庭作證時,確認獲發免於起訴書。他稱約於2014年在快餐店工作時,認識在其所涉販毒案的被告洪智謙,後來他到洪弟洪智勤的拉麵店工作,及至2016年7月,洪拜託馬幫忙收取包裹,馬稱:「當時無諗咁多,佢話唔得閒咪幫幫手囉。」馬後來按洪指示,將取包裹的郵卡在寶琳站交給洪的朋友「阿強」。「阿強」當時代洪還了1000元現金給馬。馬和洪後來被海關拘捕,兩人一直不獲保釋,期間七度被帶上裁判法院。

洪弟曾帶馬父到律師樓見陳強利

控方透露,洪弟在馬被捕後不久,曾帶馬父去律師樓見「師爺」陳強利。馬父稱可能沒有錢請律師時,陳強利更稱洪弟會替其支付費用。馬聞言指,一直到其父探監時提及才知悉事件。

陳指案件好難打建議馬認罪

馬於2017年1月首次與陳和被告會面,陳稱受馬父聘請,向馬解釋控罪元素、刑期等。第二次見面,陳表示案件「好難打」,指馬的口供有問題、前後矛盾且不可信,相反針對洪的證供則十分薄弱。陳又指,一宗案件牽涉的人數越多就越嚴重,建議馬為了減輕刑期,「唔好拖佢(洪)落水」。

馬聞言好灰只想盡量減低刑期

馬聞言覺得「好灰」,認為:「既然無得打,梗係盡量減低刑期。」加上自身對法律的不認識,最後簽署了一份類似認罪協議書的文件。控方提問被告當時有否提供詳細法律意見、分析證供,馬稱沒有。

指被告曾指示抄寫一份口供

馬續指,被告其後於第四次會面中,叫馬抄寫由其提供的一份口供。馬理解該口供是用作向海關、律政司補充口供,意指涉案包裹與洪無關。控方之後提問,指被告案發時曾否阻止陳講上述說話,或指責陳不應給予這樣的法律意見,馬說沒有。馬又透露,洪弟曾不止一次到法庭旁聽,更曾到監房探望他,馬僅記得洪弟曾問他案件詳情。

囚友指案件奇怪驚覺團隊未有幫忙

馬其後於2017年8月28日認罪,後來其囚友指他的案件好奇怪,指案件不應如此發展。馬思考後亦有相同想法,開始質疑他的律師團隊做法並不是在幫他,而是一直在幫洪洗脫罪名,又認為其案件的情況非如陳所言的差,故決定推翻答辯。控方之後問馬是否知悉,涉案鍾卓生律師行案發時除了代表馬外,另在一宗藏毒案中亦代表洪,馬稱他不知道。

馬認曾向海關撒謊

辯方盤問馬時指出,海關上門調查時,馬謊稱不知道案發時會有包裹寄至家中,質疑馬為何要說謊。馬說:「有海關上門,自然會驚,咁咪講大話。」辯方指馬是因知道包裹內有毒品而心虛。馬否認並稱心虛是因為「海關上得嚟查,就唔會係好野。」

亦曾向警稱有收洪1千元

辯方再指,馬被捕初時及今早在庭上均稱,幫洪收包裹無報酬。但他於2021年曾向警方透露,洪會給他1000元作為報酬。馬同意,但解釋他已記不清楚有錄取最後一份口供,且事隔多年,他一直記住首份口供內容,故有些混淆。至於為什麼會向海關撒謊,馬稱:「因為畀人拉嗰陣知道係毒品,咁我有收報酬就係販毒,先講大話。」辯方最後指馬為換取一個較低的刑期,只要對自己有利,他願意對法庭、海關及其代表律師說謊,馬同意。

案件編號:DCCC 3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