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 謀殺罪成被告求終極上訴 遭終院駁回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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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一工廈單位於2016年被揭發石棺藏屍,男子張萬里向女友稱要追討500萬後一去不返,事後發現被殺,屍體更被埋在石棺內。涉案3名被告,只有張的生意拍檔曾祥欣被裁定謀殺罪,被判囚終身。曾早前提出上訴被駁回,他今(8日)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曾的代表律師指,案中有人向死者施用哥羅芳,但曾是否知悉哥羅芳的效果,相關證據欠清晰,惟終院法官認為,陪審團可一併考慮案發前發生的事,以決定曾是否有此認知。今早只開庭聆訊個多小時,終院法官即決定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日後下判辭解釋理據。

上訴人曾祥欣,被裁定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DAN6的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同案兩名被告劉錫豪和張善恒,被裁定誤殺罪成,被判囚17年。

案中唯一被裁定謀殺罪成的被告曾祥欣(中央社圖片)

另兩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誤殺罪成各判囚17年。(詳看下圖)

首被告曾祥欣(左)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另兩被告劉錫豪(中)及張善恆(右)誤殺罪成,各被判入獄17年。(資料圖片)

上訴方提出的理據為在共同犯罪的原則下,曾祥欣被裁定謀殺罪成,而另外兩名被告則該罪不成立,但被裁定誤殺罪成,相關裁決不一致。上訴方又引述原審法官的引導詞,著陪審團第一步先考慮案中被告是否有一個共同意圖,向死者施用類似哥羅芳的物質,和注射酒精;若陪審團認為有此共同意圖,第二步再考慮被告是否有意圖殺死,或有意圖對死者構成嚴重傷害。法官亦著陪審團考慮,被告是否知悉哥羅芳的效用。

少女「小草」何菱瑜在案發時亦在單位內,她後來轉任控方污點證人,並有出庭指證3名被告,未有被控。(網上圖片)

曾的律師指,曾何時知道哥羅芳的效用,並不清晰。他庭上作供時指,知悉哥羅芳可以致命,但他是案發時知道,或審訊時得知透過法醫的口供得知,並不清晰。法官林文瀚則指,需同時考慮事發前的準備行為,包括曾祥欣安排購買繩、哥羅芳等,而陪審團可以審視此方面的證據,認為曾祥欣知悉哥羅芳的效用。

終院法官聽取陳詞後,即日拒批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FAMC 31/2023

案中的相關人物。(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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