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交響樂團前小號手認迷你倉藏爆炸品 官求取專家報告案押後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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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交響樂團的前小號手,涉在紅磡租用迷你倉收藏爆炸品及武器。警方接獲線報後上門搜查該迷你倉,發現藏有多把長刀、伸縮棍,及多支火箭和羅馬焰火筒等武器。小號手今(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項管有爆炸品及攻擊性武器兩罪。案件押後至4月10日求情,以待索取進一步的專家報告。

被告文曦(33歲,小交響樂團小號手),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恒藝珠寶大廈2樓「e多迷你倉」2954號倉房,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彈叉連43顆鋼珠、兩把斧、3把刀、兩支木棒、兩支伸縮棍及一支金屬棍,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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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內有火箭火筒及硫磺粉狀物等

案情指,2022年9月2日下午,警方在紅磡街頭截停被告,並到被告在恒藝珠寶大廈租用的迷你倉搜查。警方在倉房內發現3個樂器盒,分別內藏10枚火箭、20 支羅馬焰火筒、硫磺粉狀固體、鋁粉狀固體等多物。警方另在背囊和行李箱內發現3把長刀、2把長斧、兩支伸縮棍,及一支19厘米長彈叉連 43顆鋼珠。

被告租用該倉房一年

調查發現,被告為涉案迷你倉房的唯一租戶。他於2022年2月18日支付約1.4萬元,租用倉房一年。另炸彈處理主任指,涉案物品可製成土製炸彈和計時炸彈。

官質疑其他物品或具潛在危險性

法官謝沈智慧發現被搜出物品亦包括插針膠管等,質疑若用以製造炸彈,殺傷力或會加強,擔心物品具潛在危險性,要求控方就涉案爆炸品等索取專家補充報告,以了解爆炸品成品數量、性能和殺傷力等,故把案押後至4月再訊。

案件編號:DCCC 96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