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理員為八旬婦換尿片涉大力推 致老婦折腿骨須截肢 傷人罪成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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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女護理員疑替87歲院友換尿片時,用力過度,令院友左大腿骨折,其後需要截肢。護理院否認1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受審,法官今(28日)在區域法院裁定指,認為院友傷勢由被告造成,但不肯定被告否具意圖,因此裁定該蓄意傷人罪不成立,但較輕的傷人罪則成立。法官把案件押後至3月13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柙看管。

女被告劉桂芳(68歲),現已離職。她被控於2022年3月22日,在新界大埔廣福道大埔大廈養和護老院非法及惡意傷害女事主蘇興妹(案發時87歲)。

女被告劉桂芳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蓄意傷人罪不成立,但較輕的傷人罪成立。

早更護理員見事主有少許骨凸出皮膚

控方案情指,事主患有認知障礙症,長期臥床,没有自理能力。於2022年3月21至22日,只有被告和另一名護理員當夜更。早更的護理員協助事主洗澡時,發現事主左大腿腫脹,少許骨凸出皮膚,隨即把她送院治理。

被告認聽到事主左腳骨頭發出噗聲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無蓄意傷害佢。」她在錄影會面承認替事主換尿片時,曾捉住事主的左腳板及分開雙腿,又用力推事主向左方,事主掙扎並腳踢被告。期間,事主左額撞牆,左腳骨頭更發出「噗」一聲,叫喊「哎吔」示意痛楚。惟因事主沒有哭泣吵鬧,她以為事主無恙。

官認為被告自願進行錄影會面

辯方爭議被告在錄影會面前被警員威嚇,不情願下進行會面。法官今裁決指,不見被告在會面時受驚,反而當警員誤解其說法時,被告會糾正對方,認為她自願進行會面。

被告形容情況與事主傷勢吻合

此外,法官指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曾過度用力,並聽到「噗」一聲,,吻合事主傷勢是由被告換尿片時造成,她亦指該聲音是骨骼發出的聲音。法官認為被告必然知道自己用力,足以令事主受傷,因此她之後才著另一名夜更護理員帶事主求診。法官認為,事主的傷勢由被告造成。

與事主無仇怨非蓄意說法或屬實

法官續指,被告和事主無仇怨,被告稱不是蓄意傷害事主的說法,可能屬實,控方未能證明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中的傷人意圖,因此裁名該罪不成立。

但大力推至事主受傷仍傷人罪成

但法官認為被告知道事主長期臥床等情況,換尿片卻罔顧大力推事主可令她受傷,遂裁定被告傷人罪成。

法官替被告索取被告後,指案情有一定嚴重性,未必適合判感化,而即使報告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法官不一定會接納建議。

案件編號:DCCC 5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