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白牌車網上招客 警員扮客搭車 兩報稱經紀司機「中蛇」被捕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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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牌車網上招客,警員放蛇扮客搭車拘兩司機。機場警區高級督察(行動)譚振忠表示,機場警區今日進行打擊白牌車行動,較早前經一連串情報搜集及調查後,警方透過互聯網上發現兩名司機刊登廣告,聲稱可以提供私家車接載服務以收取報酬。

警方鎖定兩部目標車輛,包括一輛寶馬私家車及一輛七人車。今日派出警員喬裝乘客,登上兩部目標車輛,分別由機場前往沙田一酒店,以及由香港國際機場前往馬鞍山樟木頭村。當到達目的地時,兩車司機向警員收取500元及400元作為車資,警員立即表明身份,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2名司機。兩名司機為29歲姓金股票經紀及39歲姓梁地產經紀,皆為香港人,兩車俱是公司登記車輛。兩名被捕男子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譚指出,現時白牌車除了收取現金外,亦會經支付寶、微信等網上收費平台收費。他提醒市民,乘搭沒有出租證許可車輛在發生意外時可能不受第三者保險保障,為顧全市民利益及保障,切勿乘搭非法交通工具,乘搭時要選擇合法交通工具,例如的士、巴士,及持有運輸署發出的合法出租許可證車輛。

警方拘捕兩名司機涉嫌以白牌車謀取利潤。(王譯揚攝)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條例》,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即屬違法,可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十二個月至三年不等。

警方拘捕兩名司機。(王譯揚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