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槍轟警脫罪】廣林苑男涉開三槍傷警脫罪未回家 街坊信無辜

撰文:陳諾希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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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沙田廣林苑搶警槍事件,31歲男子被控意圖抗拒合法拘捕而射擊,及使用槍械意圖抗拒合法逮捕共兩罪,昨(5日)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案件塵埃落定,街坊未見事主返回廣林苑住所,指事主比其弟乖,相信他是無辜。

案件塵埃落定,街坊未見事主返回廣林苑住所。(陳諾希攝)

事發於去年3月14日,案情指現年31歲的陳俊鍵在沙田廣林苑茂林閣19樓的走廊,意圖抗拒合法拘捕而向警員林煥欣身射擊。此外,被告亦被指在同日同地,使用一枝警用左輪手槍。當時被告要求母親賣樓套現,警員上門調查家庭糾紛案,陳涉搶警槍並開3槍射中男警的右手肘、右大腿及右小腿。

鄰居表示事後沒見過事主回家,以為案件未審結,指事主母親任職銷售員,平日回家後就會「好嘈,好煩」。鄰居指事主比其弟乖,其弟以往經常帶朋友到後樓梯食煙聊天,非常嘈吵,惟近日已搬走。鄰居相信事主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