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元朗錦田爆竊斷正 警搜屋揭藏長槍、32發子彈

撰文:黎靜珊 鄧詠中 甄以恆 馬煒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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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錦田公路錦田城門新村前日(21日)傍晚約6時發生爆竊案,戶主發現報警,警員及時到場截停一名55歲姓鄭男子,檢獲一個黑色頭套及起回懷疑在上址盜去的財物。警員其後搜查鄭男位於附近的住所,檢獲一把長槍連彈匣、32發子彈及一枚子彈殼,經軍械鑑證課人員檢查後,初步相信槍械及子彈性能良好。鄭男涉嫌爆竊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被捕,在單位內的鄭男41歲姪兒亦涉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被捕,兩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事發於周五(21日)下午約6時,警方接獲一名37歲姓黃男子報案,指發現有可疑人在其錦田城門新村住所出沒。警員接報到場,在上址截停一名55歲姓鄭男子,並在其身上檢獲一個黑色頭套及起回懷疑在上址盜去的財物,包括手錶、小量現金及平版電腦等,總值約35,000元。

警員其後搜查鄭男位於上址附近的住所,檢獲一把長槍連彈匣、32發子彈及一枚子彈殼。軍械鑑證課人員檢查後,初步相信槍械及子彈性能良好。經初步調查,鄭男涉嫌爆竊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被捕,單位內鄭男的41歲姪兒則涉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被捕,兩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元朗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

村內爆竊案增多 村民得悉賊人藏槍感驚訝

記者今早到現場查看,村民鄭先生憶述,前晚約凌晨零時目睹大批警員到場,有約6、7架警車,有機動部隊穿上避彈衣、帶同爆門工具到場。據他所知,多年前該處曾為「錦田毒窟」,自己已居住錦田近20年,對事件不太擔心,認為有槍人士只會「做大事」,因此自己不會成為目標。

另一位村民鄭小姐表示已居於上址多年,認爲現時治安比往日差,得悉賊人家中有槍械,直言「好驚奇......冇諗過會咁。」日後會提醒家人小心。村長妻子鄭太則指,因爲近日爆竊案增加,自己的女兒亦曾被偷去木擺設,村内現時已有不少村民安裝閉路電視。她續指,日前有偷花賊曾在下午踩線,自己當時立即報警,在警方警告下偷花賊已交還物品。

警方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第13及14條,任何人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此外,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同時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將大量貴重財物放置家中。市民亦應注意防盜,鎖好門窗及啟動保安系統,以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