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搗旺角毒窟拘17人 檢6,500元海洛英、冰毒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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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今日(15日)中午約12時進行代號「披星」(STARCLOTH)的打擊毒窟行動,突擊搜查旺角奶路臣街3號一個單位,並搗破一個毒窟。 警方共拘捕17人,其中一名59歲本地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毒」。其餘分別15名本地男子及一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30至72歲,則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警方共檢獲約2.4克懷疑海洛英、0.5克懷疑「冰」毒、八粒懷疑藍精靈、小量現金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如針筒、錫紙及打火機等。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6,500港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