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寵物公園老鼠藥|七旬翁認企圖虐畜囚14日緩刑 警譴責行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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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聚魚道休憩花園寵物共享公園及附近一帶,於今年初發現有大量懷疑老鼠藥,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動物罪案警察專隊接手調查,經調查後拘捕一名72歲老翁。

案件今日(27日)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該名老翁承認兩項 「企圖殘酷對待動物」罪,並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就兩罪各被判處監禁14日,同期執行,緩刑兩年。

一名72歲老翁涉涉嫌「企圖殘酷對待動物」罪,今被判罪名成立,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動物罪案警察專隊)督察葉皓霖交代案件。(林振華攝)

警方表示,從今年2月1日及23日接獲相關部門職員多次報案,指懷疑有人在聚魚道休憩花園,放置大量老鼠藥餌,懷疑有人利用有關藥餌意圖毒害其他動物。由於懷疑牽涉危害動物,案件隨即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動物罪案警察專隊)接手調查。

公園地上有懷疑藍色老鼠藥丸。(資料圖片/王譯揚攝)

經深入調查,旺角警區特遣隊於於2月23日晚上,在大角咀拘捕一名72歲姓黃本地男子,涉嫌「企圖殘酷對待動物」。警方調查所得,案中並沒有任何動物受傷。

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動物罪案警察專隊督察葉皓霖交代案件指,人員經進一步調查,收集證據及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於6月25日被落案起訴兩項「企圖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日(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兩項 「企圖殘酷對待動物」罪,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法庭考慮各方面因素,包括罪行嚴重性後,被告就兩罪各被判處監禁14日,同期執行,緩刑兩年。

便衣警員在寵物公園調查。(資料圖片/王譯揚攝)

警方嚴厲譴責,企圖傷害動物的行為,重視所有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絕不容忍任何殘酷對待動物行為。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監禁3年。警方亦會繼續透過「動物守護計劃」,與各持份者和市民合作,合力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及提高市民對動物福祉的關注。

網上圖片顯示,上址公園自2023年起已經發生類似的投毒事件。翻查資料,自今年1月起,大角咀多處已有類似事件,除公園外,地點包括詩歌舞街、匯豐中心與海桃灣之間、港灣豪庭停車場外。

其中,2月23日下午約5時,公園地下再發現超過100粒懷疑老鼠藥丸。警方將案件列「殘酷對待動物」,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現場為大角咀聚魚道休憩花園寵物共享公園。(資料圖片/王譯揚攝)

▼2月21日聚魚道休憩花園寵物共享公園發現懷疑老鼠藥▼

網上相片可見,2月21日,大批藍色顆粒散落公園地面。疑為老鼠藥。(資料圖片)
2月21,公園內的老鼠藥被掃走。(資料圖片)
網上有圖片顯示,公園早於2023年已經發生類似的投毒事件。(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