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消防局外私家車無視交通警 停黃格遭截停 網民:自己申請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馬路上「黃格仔」設立目的是為確保路口交通暢順,惟有不少自私司機無視法例停定在黃格內。今日(3日)網上瘋傳一段影片,可見一輛深色私家車停在旺角消防局門口疑被一名交通警員抄牌。其間另一輛黑色私家車沿太子道西駛至,由於當時為紅燈,黑色私家車於是慢慢前方駛,警員則在一旁看着。惟該私家車駛至的士後方時,交通燈仍未轉燈,最終私家車停在「黃格仔」內,警員見其違規,隨即上前截停,疑亦是打算抄牌,影片就此結束。
片段引起網民熱議,有人斥責該私家車司機「抵,而家啲人好似對黃格無反應咁」、「呢啲應該抄多啲」、「啱㗎啦!受下教訓先得,交下學費!」;並有網民戲謔司機被罰是「自己申請」、「錢多,冇計啦」、「自動繳費」。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任何人不得駛入黃色方格路口,除非他能立即將該車輛完全駛出,所以當出口道路或行車線受阻時,切勿駛入黃色方格,違例者可被罰款港幣2000元。如果車輛有意轉右,但因有車輛迎面駛近或有其他車輛等候右轉而受阻,便可在劃有右轉箭嘴行車線上駛入黃色方格等候右轉。
▼黃格仔使用貼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