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Pokémon卡|MEZASTAR機投15幣獲1卡 家長嘆貴 六星炒價達$500
本港連鎖室內遊樂場「冒險樂園」獲專營權的寶可夢Pokémon MEZASTAR遊戲機深受追捧,炒賣風熾熱,有青少年涉使用無線裝置干擾器,使遊戲機在未投入遊戲代幣或進行遊戲下,吐出獎品遊戲卡,合共盜取700張總值2萬元的遊戲卡,平均每張價格約30元。
翻查遊戲規則,每次開局需要投入15個冒險樂園代幣,代幣價格2元一個,即30元一局,若大量購入代幣會有折扣。開局後便即會跌出一張隨機寶可夢卡,之後選擇進入「對戰(battle and catch)」或「快投(catch now)」,分別是擊倒野生寶可夢後捕捉,及不對戰下搜尋野生寶可夢。若與電腦抽出的寶可夢對戰成功或搜出心儀寶可夢,即可再投錢,有機率獲取該張寶可夢卡。有家長陪同兒子玩遊戲機時,亦指「好貴㗎玩呢一個(遊戲機)」,但若能贏得「靚卡」,轉手賣出可達百元。
不少深受年輕一輩喜愛的YouTuber,亦會抽卡拍片,有人介紹稀有的六星超級明星卡故勒頓,現時炒價達400至500元。記者於網上交易平台Carousell查看,則見有人以300元出售該卡。
涉事遊戲機為「Pokémon MEZASTAR」,根據遊戲機的官方網站,全港只有冒險樂園獲經營權。記者傍晚到荃灣廣場分店冒險樂園視察,機身標明「投入15幣可得卡盤一個」。代幣每個正價2元,不過每次購買代幣愈多愈平,例如最低100元60個、最高1,500元1,385個。
現場所見,有家長正陪同小朋友玩,指一局索價不便宜,「玩一舖要15個幣,都成20蚊,睇你點樣買(代幣),好貴㗎呢一個」,擊敗電腦對手後,便會吐出一張卡,若能獲得「靚卡」,炒價可達百元,「要贏到靚嘅先值錢」。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聯同葵青警區,近日成功偵破9宗,發生於一間本地連鎖室內遊樂場旗下多間分店的「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盜竊」案件,一連兩日(11日至12日)分別在葵涌、長沙灣及香港仔拘捕3男1女,年齡介乎16至19歲,報稱職業包括廚師、學生及無業。
今年9月初,警方接獲一間本地連鎖室內遊樂場報案,指有犯罪團伙於港九新界各區多間分店,懷疑使用無線裝置,針對干擾某一款遊戲機,令遊戲機在即使未投入遊戲代幣或進行遊戲下,仍然會不斷吐出獎品遊戲卡。消息指,有關干擾器在網上平台購買,不用裝置在遊戲機上,僅需靠近機器或入代幣的位置,遊戲機便會受到干擾,誤以為完成一個遊戲回合。
調查顯示,團伙一連6日(9月4日至9日)於全港6間分別位於荃灣、葵涌、旺角及灣仔的分店,合共9次犯案,非法干擾遊戲機,盜取超過700張遊戲卡,並轉售圖利,相關被盜取的遊戲卡總值超過港幣2萬元。行動中,警方檢獲15張遊戲卡、犯案時身穿衣物及手提電話。
消息指,被捕人經朋友介紹認識,為Pokémon卡玩家。他們在成功盜取遊戲卡後會迅速離開,有關贓物事後會在網上轉售圖利。據了解,遊戲卡售價會根據卡的稀有度及星星級數而決定,由幾十元至幾百元不等。單一遊戲機最多損失160張卡,同黨亦會攤分部分贓物作報酬。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雅思指,案中所有被捕人均為年輕人,最年輕僅16歲。警方提醒青少年,切勿以為使用科技裝置或產品,盜取獎品為一件小事。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年輕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警方亦呼籲經營類似室內遊樂場的商戶加強保安措施,包括加裝監控設備,以及培訓員工早日識別可疑行為。如發現任何異常或懷疑干擾既情況,應立即報警處理,以免造成損失。據了解,案件中職員發現遊戲機記錄與收入並不符,於是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