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機場拘兩男女 揭藏$41.3萬私煙及另類吸煙產品 各判囚8個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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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今年6月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對抵港男女旅客,並在他們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41,100支未完稅香煙及約8.1萬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共約41.3萬元,應課稅值共約13.6萬元。該兩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今日(9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及罰款。
其中26歲男旅客,因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9月19日)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1,500元,以及就違反《進出口條例》被判處監禁8個月;25歲女旅客則因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500元,以及就違反《進出口條例》被判處監禁8個月。兩人的全部控罪刑期同期執行。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兩者均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