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傀儡戶口持有人洗黑錢罪成 警申加刑獲接納 判監12至48個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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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23至2024年,以「洗黑錢」或「串謀洗黑錢」罪名,落案起訴兩宗案件中合共6名傀儡戶口持有人。6人被裁定罪成,今日(17日)判刑,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向法庭作出加刑申請獲接納,刑期被提高20%,分別判監12至48個月。

警方在2021年3月接獲一名76歲本地女子報案,指收到騙徒電話,假冒內地執法機構人員,訛稱受害人在內地干犯刑事罪行,要求其提供銀行帳戶和密碼,以便調查之用。受害人依言照辦後,發現銀行戶口內約9,000萬元存款,被騙徒轉帳至不同的傀儡銀行戶口。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接手調查,拘捕11名傀儡戶口持有人。諮詢律政司意見後,2023年下旬落案起訴其中3男1女傀儡戶口持有人。4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以他們名下的9個銀行戶口清洗超過3,200萬犯罪得益。4人承認控罪,被法庭裁定9項洗黑錢罪名成立。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丘頌軒(中)、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第1C隊主管偵緝督察馬頌怡(右)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左)交代案件。(警方圖片)

另一宗案件中,警方根據情報搜集,發現一個洗黑錢集團,自2023年10月起在社交媒體收買銀行戶口。調查顯示犯罪團夥分工仔細,部分人負責在網上平台以幾百至幾千港元的報酬,招攬市民開設或借出銀行戶口 ,並安排同黨相約對方交收戶口及背景資料進行審查,在收取對方的銀行卡和密碼後,將戶口交予詐騙集團以收取騙款。警方鎖定集團成員身份後採取行動,在2023年11月至12月以串謀洗黑錢罪名拘捕5男2女,年齡介乎18到31歲,包括4名集團骨幹成員及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

警方調查後,發現其中2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報稱學生並沒有其他收入,卻在2023年約半個月及1個半月時間,清洗7.8萬港元至18萬港元的款項。調查顯示,2名被捕人士將自己的銀行卡和密碼提供給他人,銀行戶口隨後被騙徒用作洗黑錢的傀儡戶口。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在2024年10月起訴該2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一項「洗黑錢」罪及一項「串謀洗黑錢」罪。兩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上個月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控罪,被判罪名成立,今日判刑。

兩案中,警方均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向法庭作出加刑申請獲接納,並將他們的刑期提高20%。46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今日被判處12至48個月監禁。

警方提醒,市民如果租借賣銀行戶口予其他人使用,而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就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

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所以警方就涉及使用傀儡戶口的適合的案件,會和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由2023年10月到今,已經有205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在法庭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八分一至三分一不等,即2至18個月。

警方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 遠超於犯罪集團給到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適當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除大型的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做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的訊息。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將聯同4個警務處刑事部轄下的單位,於今個星期六、日(10月18日及19日)一連兩日,在西九文化區合辦「滅罪精英運動會2025」嘉年華,透過運動主題攤位遊戲及各種精彩活動,教育市民如何識別詐騙並避免陷入騙局、洗黑錢及網絡陷阱,並宣傳禁毒和保護兒童的重要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