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漏石油氣爆炸|機電署:煮食爐未經審批 無「GU」及安全裝置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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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東閣圍一間村屋今早(24日)有氣體洩漏爆炸,一對夫婦燒傷送院。機電署回覆查詢時表示,派員到場調查後,發現一台座枱煮食爐接駁着一瓶瓶裝石油氣,而該煮食爐為未經署方審批的型號(即未附有「GU」標誌)。
署方續指,經註冊氣體裝置技工在場初步檢查後,確認爐具內部結構完整,並無漏氣情況,惟該爐未配備熄火安全裝置。機電署已檢走涉事煮食爐、軟喉和調壓器作進一步調查,並會在傷者情況穩定後聯絡他們了解事發情況。
機電署籲:選用「GU」標誌氣體爐具 由註冊技工安裝 定時檢查
機電署呼籲,市民選購及使用家用氣體爐具時,應注意以下事項,確保氣體爐具已獲得機電署批准並附有「GU」標誌;無論安裝、更換或維修氣體爐具,都必須由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僱用的註冊氣體裝置技工進行,否則有機會違反《氣體安全條例》,違者會被檢控;住戶應每18個月安排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為其氣體爐具進行安全檢查。如氣體爐具有破損或不正常的操作狀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向註冊氣體供應公司查詢。
事發今日(24日)上午11時,粉嶺東閣圍一間村屋的住戶煮食時,有氣體洩漏導致爆炸,一男一女燒傷。救援人員到場處理,火警於29分鐘後救熄。孟加拉籍的男傷者33歲持行街紙,頭及手燒傷;女傷者49歲泰國籍持本港身份證,手腳燒傷,據了解他們為夫婦關係,分別被送到北區醫院治理。
警方表示,經初步調查後,相信上址一煮食爐喉管有石油氣洩漏,並意外發生爆炸。
鄰居羅伯憶述當時情況:「佢兩公婆(傷者)走到嚟我門口問:『有冇凍水、有冇凍水? 』」羅伯連忙讓他們入屋淋凍水。隨後羅伯走去案發單位查看,他形容:「好大煙、好大火,於是搵水潑,男嗰個都一齊,火熄晒,啲消防車十字車就嚟到。個女人手腳應該係畀爆炸燒到,個男人遲埋去,只燒到手, 頭有, 頭髮都燒到啲,應該幾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