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2025|兩男破壞選舉宣傳海報 涉盜竊及刑毀被捕
撰文:馬耀文 鄭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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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5日)分別在土瓜灣及青衣拘捕兩名男子,涉嫌破壞有關立法會換屆選舉的宣傳海報,干犯了「盜竊」和「刑事毀壞」罪。警方強調,對任何人企圖或意圖干擾、破壞或擾亂立法會選舉的行為,採取零容忍、絕不姑息的態度。
警方於昨日(5日)接獲一名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助理報案,報稱11月4日有9張張貼於土瓜灣某住宅大廈的宣傳海報被偷走,以及有一張宣傳海報被損毀,案件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調查
警方經翻查附近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系統,迅速鎖定一名45歲姓杜犯案本地男子,並於昨日下午在九龍城區拘捕該名男子,涉嫌「盜竊」和「刑事毀壞」罪,他現正被拘留調查,案件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繼續跟進。
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邵頌昕續指,昨日上午接獲一名女途人報案,指兩張懸掛在青衣青怡花園行人天橋上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推廣海報,遭人為破壞,並從天橋掉落。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4隊跟進。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迅速鎖定一名71歲姓劉犯案本地男子,並於同日下午在其青衣寓所將他拘捕,涉嫌「盜竊」和「刑事毀壞」罪,他現正被拘捕調查。
警方重申盜竊罪以及刑事毁壞罪均屬嚴重罪行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及第210張《盜竊罪條例》兩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10年。
警方強調,對任何人企圖或意圖干擾、破壞或擾亂立法會選舉的行為,採取零容忍、絕不姑息的態度。警方將竭盡全力、嚴正執法,並與社區各持份者緊密合作,確保廣大市民能於12月7日,順利、安全、安心的環境下順利投票,立法會選舉亦能安然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