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馬鞍山少年持懷疑「電槍」追逐 發閃光及電聲 恐觸犯法例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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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一段片段,拍攝到馬鞍山頌安邨籃球場一名少年手持懷疑「電槍」的物體,追逐另一名少年,該「電槍」會發出陣陣閃光及「滋滋滋」的電聲,聲音之大響徹籃球場。
發文者直斥:「係咪黐線㗎?」網民懷疑相關物體是「電槍」,亦有可能是電弧打火機,若屬電槍,則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

兩名少年圍繞籃球場追逐。(Billy Chan Facebook 片段截圖)

片段長約33秒,顯示一名身穿黑色外套、淺色長褲的少年手持一支懷疑「電槍」物體,在籃球場外圍奔跑,追逐另一名身穿黑色T恤及短褲的少年,其間他手持的「電槍」發出閃光連連,更傳出巨大的「滋滋」放電聲。籃球場內仍有其他小朋友在打波,亦有老人家坐在長椅上休息。二人從場外追逐至場內,少年亦一直手持「電槍」追逐,幸片段未見他用「電槍」傷及他人。

少年手上的「電槍」閃光連連,更發出巨大的滋滋放電聲。(Billy Chan Facebook 片段截圖)
當時有老人家坐在長椅上休息。(Billy Chan Facebook 片段截圖)
兩名少年圍繞籃球場追逐。(Billy Chan Facebook 片段截圖)

觀察少年手中所持的物體及功能,疑似屬「電槍」物品,亦疑似是電弧打火機。相關片段引起網民議論紛紛,有網民表示片主應即時阻止及報警,亦有網民嚴正指出:「呢啲唔講得笑,可以電死人㗎。」另有人直斥「真係不知所謂」。

目前警方尚未接獲相關報案。

《香港01》記者上網搜尋「電槍」相關產品,發現「拼多多」上售賣的防狼神器與上述「電槍」相似,但無法確認是否同一產品。不過該防狼神器聲稱除了會發出閃光,亦內置高壓電弧,能電擊歹徒,不過卻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除一般的槍械外,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電槍、容載任何有害液體、氣體、粉末的煙霧劑,魚叉、魚槍及拉力超過6公斤的弩,均屬違禁品。

至於電弧打火機在本港亦常見,以往曾有市民因管有電弧打火機被拘捕及檢控,但其後上訴。2022年7 月高院法官陳慶偉裁定,電弧打火機不屬於《火器及彈藥條例》下需規管的「槍械」,並指原審裁判官錯解法例,以為若物件帶有「施加電擊」或「使人昏暈或不能動彈」的功能即屬「槍械」定義。

不過若使用物體旨在攻擊及傷人,亦有機會觸犯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公安條例》第33條)。另外,根據《公安條例》第33條,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