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公路救狗|有晶片疑狗主不認領 暖男暫養逾10歲患病老狗女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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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熱心司機上周五(27日)於元朗公路救回一隻於快線遊蕩的狗狗,並在網上發文尋狗主,有自稱為狗主朋友一度「報喜」指已協助尋獲主人,原來最終空歡喜一場。救狗暖男陳先生今日(29日)向《香港01》透露,雖然狗狗有晶片,惟引述漁護署職員指狗主不承認擁有狗隻,故他已登記成為暫養人。

據了解,狗狗年逾10歲,患有眼疾及皮膚病,陳先生不排除有人因狗狗年老而棄養,無奈稱:「我哋永遠都無辦法估到。」陳先先指,並非初次目睹狗隻走出馬路,呼籲大眾關注新界「倉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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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公路上周五(27日)有戴住頸鏈狗隻遊蕩,熱心司機陳先生停在影線救狗,形容牠「唔怕人唔怕車好乖。」網民猜測由附近車房或貨櫃場飼養。(threads@mr.2_1115)

陳先生指,他當日駕車沿元朗公路,往屯門方向行駛時,期間發現一隻狗在快線行走,並有3輛車圍住牠慢駛。陳先生見附近湊巧可以停車,便毅然決定下車救狗,「我相信好多人如果可以,都會咁樣做。」身為元朗居民,他深知元朗公路的交通非常繁忙,幸好很多司機最終都願意停下來,讓他能在2分鐘內順利抱走狗狗。

陳先生其後攜狗狗到愛護動物協會掃晶片,愛協再致電漁護署求助;惟漁護署透過愛協轉達,指已透過晶片尋獲狗主,惟對方不承認擁有狗隻。陳先生一度不相信有關說法,翌日再親自帶狗到漁護署轄下中心再掃晶片,職員再聯絡狗主,但最終回覆一樣,因私隱問題,職員沒有透露狗主個人資料,建議陳先生考慮暫養狗隻,於是他便登記成為暫養人,將牠安置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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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從漁護署職員口中得知,狗狗已「多過10歲」。他今日(29日)帶牠看獸醫,知悉牠患有眼疾及皮膚病,懷疑平日已被疏忽照顧,推測狗主可能見其年老,不願尋回走失狗狗,或索性棄養,無奈道:「我哋永遠都無辦法估到。」由於本身所飼養的一隻愛犬仍在其他親友家中,兩隻狗還未碰面,陳先生恐兩狗相處上有衝突,如未能處理,或需另覓人選暫托。

陳先生已非首次目睹狗隻走出馬路,尤其新界區普遍飼養「倉狗」,即散養在貨倉或修車廠門口的狗隻。當政府收地或狗主因業務需遷拆時,狗隻往往被棄養,繼而流落街頭,誤闖馬路。他坦言,不欲看到流浪狗像漁護署處理野豬那般被撲殺,惟附近的義工組織已沒法收容更多狗隻,故希望事件可以獲得更多人關注。

陳先生「青蛙過海」救起狗狗,緊抱上車,可見牠戴有頸鏈。(threads@mr.2_1115)

事發在上周五(27日)中午,涉事狗女在元朗公路往屯門方向近洪水橋快線行走,陳先生今日(29日)將救狗過程放上網。片段可見,陳先生將車泊在影線,落車了解,快線亦有數車守護狗狗前行,陳先生要越過兩條行車線,但一直舉手示意,仍未能成功過路。

狗狗愈行愈遠,陳先生緊隨其後,幸後車意識狀況,陸續慢車,陳先生終成功「青蛙過海」,將狗狗救起緊抱上車,當時可見牠戴有頸鏈。陳先生上網尋主人,形容「唔怕人唔怕車好乖。目前沖左涼,去照晶片途中。」網民猜測由附近車房或貨櫃場飼養;其後有自稱為片主的朋友聲稱已協助尋回主人,最終卻是空歡喜一場。

陳先生形容狗女「唔怕人唔怕車好乖。」(threads@mr.2_1115)

愛護動物協會回覆查詢指,愛協督察於3月27日下午較早時間曾前往元朗公路一帶,嘗試尋找一隻據報在快線遊蕩的年幼沙皮狗,惟當時未有發現該犬隻。其後,有熱心市民成功救起該狗隻,並將牠帶往本會錦繡花園中心掃描晶片。協會方面未有該狗隻的相關登記紀錄,其後向漁農自然護理署查詢後,確認署方備有相關紀錄。本會亦已將通報人的聯絡資料轉交漁護署,以便署方按走失及拾獲動物的既定程序作進一步跟進。

一般而言,如市民拾獲懷疑走失動物,最重要是先確認動物是否有主人,並應盡快聯絡漁農自然護理署或愛護動物協會尋求協助。以狗隻為例,狗隻一般須植入晶片,相關部門可透過晶片資料嘗試聯絡主人安排認領。如屬其他家養動物,而未能聯絡主人,亦需視乎實際情況協助尋找合適安排,包括轉介有關部門或動物機構跟進領養或安置。

陳先生形容狗女「唔怕人唔怕車好乖。」(threads@mr.2_1115)

漁農自然護理署亦回覆指,市民在拾獲懷疑走失的動物時,應先確保自身安全,避免被動物咬傷或抓傷。在安全的情況下,應盡快致電1823向本署求助。市民亦可在可行情況下,將動物交往本署豁下的各分區動物管理中心。

根據狂犬病條例 (香港法例第421章)(《條例》),動物畜養人如無合理解釋而棄掉其動物,即屬犯罪,可處第3 級罰款及監禁6 個月。漁護署正跟進有關個案,如有足夠證據,署方執法人員會根據《條例》第22條就非法棄掉動物向其作出檢控。此外,根據情況,執法人員亦會根據《條例》第23條及實質證據,考慮就狗隻畜養人未有在公眾地方妥善控制其狗隻(以致狗隻走失)向其提出檢控。

漁護署續指,無人認領的動物若健康狀況良好,經獸醫評估為性情溫馴而適合被領養後,署方會安排把牠們轉交伙伴動物福利機構供市民領養。漁護署一直透過公眾教育和宣傳活動推廣動物福利,當中包括推廣「做個盡責任的寵物主人」和妥善照料動物、切勿棄養寵物、並提醒市民在飼養寵物前需作詳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