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網紅」時速160公里西貢飆到香園圍 僅花半小時涉危駕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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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黃金周今日(1日 )開始,警方接連針對的士司機違例執法,留意到一名活躍於西貢一帶的新界的士司機「網紅」,經常在網上分享危險駕駛片段,今日派員「放蛇」喬裝旅客在西貢登上其車,沿途運用隱形戰車協助蒐證,最終在西貢郊野公園往香園圍口岸將其截停,全程42公里的路程,涉案司機僅用了不足半小時便到達,時速一度達160公里,最終涉嫌「危險駕駛」被捕。

另外,警方昨日(30日)亦喬裝遊客,票控兩名司機涉「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當中一趟車程由原價港幣200元,提高索價高達540元。

最後,警方在香園圍口岸安全截停該車輛,並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一名31歲司機。

警方今日(5月1日)在西貢郊野公園一帶,進行「駒始」行動打擊的士違法行為,根據深入情報收集和分析,顯示一名駕駛新界計程車的31歲本地男司機,常活躍於西貢一帶,並經常在網路張貼出他涉嫌危險駕駛的片段。警員根據情報,今日喬裝為旅客在西貢郊野公園進行埋伏行動,並運用隱形戰車以作搜證用途。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潘俊豪表示,該司機在狹窄和繁忙的道路上左穿右插,時速一度高達160公里,車程距離約42公里,時間用了不足半小時。最後,警方在香園圍口岸安全截停該車輛,並以涉嫌「危險駕駛」將其拘捕,而該車輛亦涉及非法改裝,亦正被扣留檢驗。 據悉,有關車程索價按錶收費,為300多元,而部分路段僅限速80公里,涉事的士超速一倍。

據了解,涉危駕被捕的姓梁(31歲)司機,為業界一名「網紅」,其社交媒體上有7.4萬名追隨者,經常分享日常駕駛片段;今日他由東壩出車,駕車至馬鞍山繞道一帶時,時速一度高達160公里。梁男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該涉案的士涉嫌非法改裝,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另外,警員昨日(30日)喬裝為遊客,設定策略性路障,成功拘捕了兩名男子,年齡介乎43至66歲。 他們涉嫌「濫收車資」,「沒有展示計程車咪錶」,「沒有將計程車司機證放在證件架上」。 其中一宗案件的一般車資為港幣200元,但被捕人索價高達540元。 另外有一輛市區計程車,「冚旗」停泊在計程車站頭。

經調查後,警方最終以涉嫌違反計程車站的規定,票控該名司機。 而涉事的計程車因車輛殘缺,對乘客構成危險,亦被拖走檢驗。

警方拖走涉案的士。(警方提供)

潘俊豪指,馬路並不是賽道,亦不是遊樂場。不負責任的危險駕駛行為,尤其作為公共服務車輛,不單止對司機自己構成危險,更會對無辜的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生命威脅。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危險駕駛是嚴重的交通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2萬5千元和監禁3年,司機亦會被停牌至少6個月。 同樣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濫收車資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1萬元和監禁6個月。 在計程車違例扣分制度下,相關罪行將會被扣10分,一旦被累積扣滿15分或以上,而該司機就有機會被停牌。

警方拖走涉案的士。(警方提供)
警方以「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及「危險駕駛」等罪,拘捕3名本地男子,檢獲涉案的士。(梁偉權攝)

警方呼籲,各位司機切勿模仿危險駕駛的行為,警方會繼續嚴厲打擊計程車業界的害群之馬,以收阻嚇之效。 警方指,農曆新年期間,拘捕了8名涉嫌濫收車資的司機,其中7名已經在觀塘裁判法院定罪。 如果市民懷疑計程車司機涉及危險駕駛、拒載、濫收車資等違法行為,可記下司機的姓名、車牌、時間和地點,並向警方舉報。 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警方會果斷執法。

警方今日(5月1日)在西貢郊野公園一帶,進行「駒始」行動打擊的士違法行為。(梁偉權攝)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潘俊豪(左)交代案件。(梁偉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