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集團深圳骨場偷港人信用卡 買手機轉售套現 警破18案拘9人

撰文:羅日昇 戴慧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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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消遣近年愈來愈受港人歡迎,但警方發現自今年第二季起,多名港人在深圳按摩場所消遣後,回港始發現被盜去及盜刷信用卡。警方經調查後搗破一個犯罪集團,拘捕9人,包括主腦、骨幹成員及兩名手機店東主。調查顯示集團主腦會盜取信用卡,轉交骨幹成員到各區店舖購買貴價手機,再到手機店放售套現。集團牽涉18宗同類案件,受害人共損失40萬港元。

集團盜取光顧按摩場的港人信用卡,再大額簽帳買手機。(戴慧豐攝)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2A隊主管督察陳君圖表示,涉案盜竊集團分工仔細,主腦先將盜取得來的信用卡分派予成員,再指示他們到各區店舖購買貴價手機,部分簽帳金額高達5萬港元。集團成員會即日將全新手機拿到一間手機舖放售套現,務求在受害人發現信用卡被盜前獲益。

大部分受害人在收到信用卡交易短訊通知後,發現信用卡被盜。警方經追查後發現,他們被盜用信用卡前,均不約而同光顧過國內的按摩場所,回港後始發現銀包內的信用卡不翼而飛。據悉,案件牽涉多間位於深圳的按摩店,盜竊集團會將盜取的信用卡帶到香港刷卡;部分受害人因身處內地,未能及時收到信用卡交易的短訊通知,回港始發現。

集團犯案手法,由主腦分派信用卡予骨幹,到全港各區碌卡消費。(戴慧豐攝)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並翻查「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鎖定涉案盜竊集團,相信涉及尖沙咀、旺角、九龍城、黃大仙、沙田、荃灣及元朗共18宗同類案件,總損失約40萬元。

陳君圖指,西九龍總區刑事部探員在本月18至20日展開代號「嘯浪」行動,先於前日(18日)在將軍澳區鎖定一名集團主腦及一名成員行蹤,當時他們正使用被盜的信用卡購物,探員遂即場以「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持雙程證60歲男主腦及22歲本地男骨幹成員,並在其身上搜出3張被盜信用卡。

警方其後於昨日及今日(19至20日),再在全港多區拘捕3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2歲至32歲,均為集團骨幹成員。

警方拘捕涉盜取信用卡的盜竊集團主腦。(戴慧豐攝)

另外,警方亦鎖定一間位於旺角商場、涉嫌為盜竊集團收取贓物的手機店,並在昨日(19日)突擊搜查該店,起回以被盜信用卡購買的6部手機,並以「處理贓物」罪拘捕兩名男東主(49及41歲)。

行動中合共9人落網,其中兩人已被暫控合共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另外3人各被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分別於明日及後日(21及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餘下4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2A隊主管督察陳君圖交代案件。(羅日昇攝)

警方呼籲,市民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尤其在光顧娛樂場所時,若需將個人貴重物品放在視線範圍外,要保持警覺,並採取適當保安措施防止財物被盜。一旦發現信用卡被盜,應盡快通知發卡銀行報失;同時應設定銀行交易短訊提示,盡早發現異常交易。

警方亦提醒零售業商戶,處理大額信用卡交易時,應該核實簽帳人是否信用卡持有人,有必要時要求顧客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核對。如發現顧客形跡可疑,或使用不同姓名的信用卡進行交易,應提高警覺並通知警方。若有陌生人轉售來歷不明物品,甚至轉售即日購買的物品,應加倍小心。「處理贓物」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