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大廈簷篷石屎剝落 女途人頭破血流 79歲法團主席被捕

撰文:朱雅霜 馮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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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6日)上午約9時,一名58歲姓蔡女子途經深水埗桂林街36B號一幢大廈外,遭一塊約半米乘半米的石屎擊中,頭破血流,幸清醒,由救護員送院治理。警方調查後,拘捕大廈一名79歲姓麥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涉嫌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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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街坊表示,上址行人路簷篷石屎剝落,擊中女途人,事後當局人員到場敲碎簷篷仍有剝落危險石屎。該名58歲女途人頭部受傷,清醒被送往明愛醫院治理。大廈貼有一張屋宇署通告,指根據《建築物條例》,為確保安全,政府承建商現正或已經施行臨時緊急工程。

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一名79歲姓麥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涉嫌「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被捕。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調查。

大律師陸偉雄指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4B條如在任何建築物或其部分進行興建、修葺或粉飾工程的過程中,有人容許任何東西自該建築物墜下,以致對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則需負上刑責。業主立案法團「法人」地位,獲授權進行工程,有責任確保石屎不會掉落造成損傷。至於法團主席被捕後是否會被控訴甚至定罪,將視乎證供及證據,經調查後方有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