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私家車內沒戴口罩遭票控 警澄清非屬實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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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市民在公眾地方必須佩戴口罩,否則會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可能遭票控罰款。今日(14日)網上瘋傳一張相片,顯示警方於上周六(12日)在北角健康東街票控一名私家車司機在車內沒有佩戴口罩。不過,警方澄清有關內容並不屬實,當時票控的是一名在公眾地方沒有佩戴口罩的電單車司機。
事發於上周六,警方表示人員巡經健康東街一帶,發現一名男子正身處公眾地方,並在沒有佩戴口罩的情況下,整理一輛電單車的尾箱。因應有關違規情況,警方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向該名男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又提醒電單車使用者,當其車輛行走於公路或停放在公眾地方時,司機及乘客均須遵照第599I章的規定佩戴口罩。
事件惹來網民議論紛紛,有人更關注:「私家車內算唔算私人地方先?」警方則表示,自用的私家車,一般而言,如不用作接載公眾人士或出租用途,其車廂並不是第599I章所指須佩戴口罩的公眾地方。然而,目前本港疫情嚴峻,私家車司機及乘客應盡可能佩戴口罩,以預防疾病傳播。
大律師陸偉雄稱,防疫規例的原則和精神是要防止病毒傳播,一般而言如果市民不戴口罩,在私家車內關了車窗及車門,因屬於密閉式不致傳播病毒,故私家車內可被視作私人地方。惟若市民在私家車上沒戴口罩,卻又打開車窗,可造成傳播病毒的風險,則私家車內與公眾空間無異,可構成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