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道住宅火|大廈防火設備未年檢 消防處或檢控 女戶主仍命危

撰文: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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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日(17日)西區山道業昌大廈8樓一住宅單位發生火警,包括一對母子在內共8人受傷,其中九旬母親至今(20日)仍然危殆留醫。《香港01》事後走訪涉事大廈,有住客透露在火警發生時聽不到火警鐘響,記者並發現起火樓層的消防喉轆及滅火筒,對上一次檢查已是前年,不符合有關設備每12個月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最少檢查一次的法定要求。消防處證實該大廈的消防裝置未持有有效的年檢證書,部份防火設施亦損壞,待完成調查後或會提出檢控。

火警發生至今已第4日,今早(20日)起火樓層已經解封,肇事單位付諸一炬,單位窗戶燒至變形。而同層走廊嚴重熏黑,走廊擺有相信屬於起火單位的雜物,包括燒焦的木門及燙衫板等。至於起火單位的一對母子仍然留醫,截至今日(20日)早上約10時,58歲姓杜兒子情況轉為嚴重,90歲姓梁母親則仍然危殆。

起火樓層消防喉轆及滅火筒 對上一次檢查為前年

《香港01》記者巡查大廈樓層的消防設備,發現起火的8樓有滅火筒未被使用,其中一個滅火筒列明的檢查日期為2020年10月6日,下次檢查日期為2021年10月5日,而滅火筒上面列明,所有滅火筒必須於5年內做壓力試。另外,起火樓層的消防喉轆,同樣列明檢查日期為2020年10月。上述有關的設備不符合每12 個月,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最少檢查一次的法定要求。

消防處回覆查詢時證實,根據消防處的紀錄,上址樓宇裝設有消防栓/喉轆系統、火警警報系統及手提滅火筒。在火警發生後,處方的消防設備專責隊伍到場進行調查及跟進,發現上址樓宇消防裝置或設備並未持有有效的年檢證書,同時發現上址的消防栓/喉轆系統有損壞情況。消防處強調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中,如發現有違規情況,會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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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日(17日)西區山道住宅單位發生一級火警,最少8人受傷,包括一對母子,其中母親昏迷不醒。起火單位位於山道4至16號業昌大廈8樓,住有一對母子,事發前兒子在房間內吸煙,疑煙灰燒着床褥,母子見狀嘗試救火無果,遂報警求助。消防到場升起雲梯射水灌救,約2個半小時後將火救熄。有住戶指事發時火警鐘並無鳴響,他們分別接獲電話通知或嗅到燶味始知起火。

周日西區山道單位起火 疑男住戶煙灰燒着床褥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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