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首次邀請內地公安談電騙 強調不會派員到港執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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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既然要抓捕你,還事先告知你,這豈不是通風報信?」假冒官員騙案禁之不絕,香港警方為宣傳防騙意識,首度邀請內地公安拆解騙徒手法,公安親身解說,強調不會直接派員跨境到港執法。
受訪廣東省公安廳公安表示,假冒官員「冒充公檢法」詐騙已經出現了10多年,目前內地最大金額一案是貴州省2015年發生的案件,金額高達1.17億元人民幣,廣東警方當時也參與偵破。

廣東省公安廳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志清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假冒官員騙案之所以盛行,資訊洩露是一個主因,因為詐騙團夥通過不法途徑掌握受害事主身份證、住址、電話號碼甚至部分親屬等特定資訊情況,導致受害事主潛意識以為真是公安機關辦案。如果騙徒提到當事人本人或者是當事人親屬的有關身份、婚姻、職業等特定資訊,一般令受害人更易相信,繼而受騙。另外他提醒最近可能騙子還會以疫情核查為藉口,市民要保持警惕。

公安機關不會派員到港執法 公檢法機關不會電話辦案

詐騙分子利用民眾對國家機關的公信力營造緊張氣氛,進行詐騙。其中一個值得留意的特點是,從受害人電話被接通直到轉賬匯款的整個過程,電話始終處於通話的狀態。他強調內地公安機關不會派員到港執法,而且公檢法機關不會通過電話辦案,更不會通過電話做筆錄。公安機關不會在電話中索取受害者銀行卡號、密碼、驗證碼等資訊。電信、醫保、公安、法院、檢察部門不會互相轉接電話。公檢法機關不存在安全帳戶或者核查帳戶,更不會讓公民提現轉賬匯款。

被問及如何調查涉案港人,陳指針對犯罪嫌疑人的調查不會像假冒官員那樣「遠端取證」,更不會要求核驗資金來源以證清白,反問「警方既然要抓捕你,還事先告知你,這豈不是通風報信?」所以有關付費核驗、來港調查等都是詐騙分子的伎倆。如市民對此有疑問,可以撥打內地110報警電話或香港18222防騙專線進行諮詢,也可以直接到所屬警區當面進行諮詢。

內地公安機關即使要調查香港方面的嫌疑人,都是通過粵港雙方合作管道由香港警方依照法律程式辦理,一般情況下,內地公安機關不會直接派警員到港執法。廣東警方與香港警方在打擊電騙方面有很好的合作,例如佛山市反詐中心和香港東九龍重案組在2017至2018年連續搗破了一個針對香港人實施的虛構綁架詐騙團夥,搗破該團夥後香港一段較長時間該類詐騙案都是零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