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外賣男駕電動滑板車 撞飛男童後不顧而去

撰文:陳傲淇 王譯揚
出版:更新:

石硤尾發生電動滑板車意外。事發今日(15日)傍晚6時許,一名男外賣員駕駛一輛電動滑板車,沿白田街前往白田邨方向,經過石硤尾邨美菖樓對開燈位時,撞飛一名正在過路的11歲男童,男童幸好並無大礙,右手及右腰均擦傷,輕傷送院治理。肇事男司機事後竟不顧而去,逃離現場。警方暫未拘捕任何人。

受傷男童爺爺表示,孫兒剛完成補習,由他接送離開,兩人途經上址時,行人燈綠燈仍「閃緊」,孫兒走到第二條線時,突然被一輛由年約30至40歲的本地男子所駕駛的電動滑板車撞倒。爺爺指「佢連人帶車 『嘭』一聲撞落我孫到,兩人趴係到(倒地)」。

他形容當時電動滑板車十分高速,孫兒因而被撞飛2至3米,其後外賣男起身撿回車,打算逃走。爺爺遂上前理論「你衝紅燈唔好走」,反被對方指責是孫兒衝紅燈,最終外賣男循原路逆線往深水埗方向逃去。有街坊事後在現場檢到一支手機,相信屬於肇事司機,現已交由警方調查。

警方早前表示,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