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我是誰|3長者共失$23.8萬 六旬漢醒目知有詐 報警助拘2男

撰文:王譯揚 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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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獲4宗「猜猜我是誰」騙案,其中3名長者遭冒認「兒子」的騙徒騙去合共23.8萬元,其中最年長事主已屆92歲;當中一名66歲男事主醒目地識破騙局,更假扮配合騙徒行動,然後暗中報警,助警方拘捕兩名分別21歲及23歲本地男疑犯。兩名疑犯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已被落案起訴。案件交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東區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陳詩慧講述騙案案情。(王譯揚攝)

首3宗案件發生於本月2日至3日,3名分別71歲、82歲及92歲的長者,各自接獲騙徒來電,訛稱是事主的兒子、因被捕而要索取保釋金。3名事主信以為真,分別交出介乎3.8萬至13.5萬元的現金,事後聯絡親屬始發現受騙,遂報警。

餘下一宗案件發生在本月3日上午9時,66歲男事主接獲騙徒來電,同樣是訛稱是其兒子及需要保釋金,但事主機警,知悉有詐而沒有上當,反而假扮受騙並即時報警。東區警區刑事情報組及柴灣警區特遣隊探員進行埋伏,在騙徒前往事主的港島東區住所附近收款時,探員一湧而上,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兩名21歲及23歲男子,他們分別報稱運輸工人及廚師。探員在兩名疑犯身上檢獲兩部涉案手提電話及小量現金。

東區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陳詩慧表示,兩名被捕男子每次成功取得騙款,便會獲得1,000元報酬,她感謝66歲男事主配合警方令疑犯被捕,同時呼籲年輕人勿為「搵快錢」被犯罪集團利用。

警方指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另提醒市民如接獲不明來電表示有親友涉及刑事案,並要求交出保釋金,應先聯絡涉事親友,或與親人或朋友商量,如有懷疑可致電999報警,或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