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上角街私家車側鏡被毀 34歲印度漢涉刑事毁壞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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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日(25日)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當日凌晨將私家車停泊於葵涌上角街一學校外期間,被一名男子以手腳擊毀側鏡,對方逃去無蹤。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翻查附近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今日(27日)在葵涌邨逸葵樓拘捕一名34歲外籍男子,他涉嫌「刑事毁壞」。據悉,被捕男子為印度人,持香港身份證。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
警方重申,「刑事毁壞」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