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砵蘭街單位搗毒窟 拘5男女檢$1.1萬毒品

撰文: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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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9日)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砵蘭街一單位並拘捕5人。當中一名45歲本地男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毒」被捕;另外3男1女本地人(51至59歲),則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
行動中,警方共檢獲約5克懷疑可卡因、小量懷疑冰毒、約8克懷疑海洛英、3粒懷疑藍精靈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如冰壼、錫紙、打火機等。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1.1萬元。

其中一名被捕人由警員押走。(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