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污名的「漢化」:台歷史上原漢衝突後還掩蓋了什麼

撰文:林君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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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國立台灣博物館」(簡稱台博館)為了讓大眾更深入了解清代台灣漢人與原住民的互動與衝突,特別以館藏兩大清代古文書—《岸裡大社文書》與《恒春縣行札》為中心,推出「從前,有個地方叫邊區—台博館藏清代古文書解碼」特展,內容多涉及清代原住民與清廷往來的官方檔案,然而,該展卻缺乏現代台灣社會的原漢和解部分,讓觀展者有種歷史斷裂的感受。

欠缺反思現代原住民處境的特展

展覽敘事分成四大主題,以「原住民與漢人的相遇」、「漢人不斷地擴張侵佔土地」導致衝突,最後兩個主題分別是「1874年牡丹社事件」與「開山撫番」。台博館館長洪世佑表示,過去台灣史以漢族拓墾為主流,故該展策展時曾向多位原住民耆老、原住民文化研究者請教,以此打造出以原住民視角為主的展覽。展覽最後以一位原住民老人家口述當年與漢人交換鹽巴、以及相傳為劉銘傳(1863—1896年)所做的《勸番歌》作結。雖然整個展覽利用各種文物、圖像,具體呈現了清代台灣漢人與各個原住民族群的交流與衝突,但可惜的是,展覽結尾並沒有與反思現代原住民處境做連結。彷佛這場特展,僅單純以原住民的視角來看清代社會的原漢交流罷了。

台博館館長洪世佑特別表示,「從前,有個地方叫邊區-台博館藏清代古文書解碼」特展,主要以原住民視角來回顧清代原漢關係。(林君穎╱多維新聞)

無獨有偶,為因應「十二年國教」的實施,《108課綱》於2019年正式上路,以其編寫而成的高中歷史教科書,在內容上同樣打破過去以漢人為主體的「台灣四百年開發史」史觀,大幅增加原住民與漢人遷台的歷史發展,期望學生能夠了解清代原住民的處境。

特展前半部內容與《108課綱》歷史教科書相同,都以原住民為主體,將過往踏上台灣島的荷蘭人、西班牙人、漢人(包括明鄭與清代漢人)與日本人視為「外來者」。若從原住民的角度來看,台灣各個時期所推行的政策往往都結合武力與強制力,嚴重剝奪、擠壓原住民的生存空間。但是,將所有晚於原住民來到台灣的人都歸為所謂「外來者」,其實混淆、模糊了各個人群來台的動機、目的與性質。

荷、西、日本殖民者對台灣原住民的傷害

例如荷蘭、西班牙等大航海時代後重商主義的殖民者,為了賺取龐大利潤而與中國大陸進行的商業貿易,需要大量的勞動力種植甘蔗、提煉外銷用的砂糖,以及獵捕台灣西部平原成千上萬的野生梅花鹿,製成鹿皮銷到日本,荷蘭人不僅強迫將原住民改宗信仰基督宗教,並要求改為荷式姓名、改穿荷式服飾,期望通過「教化」增強原住民對荷蘭的認同與向心力,成為更容易壓榨的勞動力。

圖為位在台北捷運石牌站前的「原漢界碑」,為清代時區分漢人與原住民的生活區域,避免造朝雙方衝突所設立,亦為「石牌」地名的由來。(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明鄭時期,則因軍屯開墾而多次與原住民爆發衝突;清代的管理則是延續過去中國曆朝治理邊疆地區的態度,如原漢發生衝突,那麼便用招撫、「漢化」等方式,或是以「土牛界碑」、「劃界封山」等隔離政策息事寧人。到了日本殖民時期,那完全是站在掠奪、殖民的角度,竭盡所能地去開採任何資源,不少原住民不堪暴政揭竿而起,其中又以1930年爆發、賽德克族武裝抗日的「霧社事件」最為人所知。事後原住民更是遭受比過去更嚴重的報復性鎮壓,並遭到用毒氣屠殺的慘劇,甚至被皇民化政策同化,被迫成為「高砂義勇隊」,配合日本帝國皇軍的侵略南洋各地的腳步,終戰死異鄉。

基於當代多元史觀的視角,台博館特展與《108課綱》歷史教科書能以原住民的眼光回顧過去歷史值得鼓勵,但教科書內容描述與呈現上,卻只強調清代「開山撫番」帶給原住民的衝擊、光復後國民黨政府「推行國語」讓原住民族族語消失,對同樣讓原住民生活文化遭到劇烈被動改變的日據時代,卻草草帶過。

不斷動態發展的族群文化

這次台博館特展,把清代原住民族各部落的往來視作整體的原住民文化,忽略了不同原住民族,甚至同族各部落之間的和親、貿易往來、武力衝突的等文化影響,只突出強調漢文化帶來的鉅變,失之偏頗。況且,文化並非亙古不變的事物,而是隨着時間不斷動態發展的過程,光是不同原住民族部落之間的交流,就會逐漸改變雙方原有文化習慣。刻意描繪原住民受「外來文化」(特別是漢文化)的改變歷史,只會增加台灣先來者與後到者之間的對立與矛盾。

圖為1926年日本人所繪製的台灣地圖,圖中的黑色粗線右方至太平洋,代表原住民所生活的區域。(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基於過往的族群摩擦、衝突與對立,台灣政府代表漢人向原住民道歉,對於原漢的和解共生當然有其必要性。但蔡英文於2016年向原住民所道的歉,反而遮蓋、混淆了漢人與原住民的過往,並以此把清廷、來台國民黨政府通通劃歸與荷蘭、西班牙、日本殖民政府一樣的「外來政權」,而《108課綱》歷史教科書與台博館特展,便是在這個脈絡下完成。

傳統生活領域與土地權益,長期以來皆為原住民族所重視。因此,真正要保存原住民傳統文化,除了正視歷史、推動族群教育以外,應從立法等方面着手,維護原住民文化的傳承環境,畢竟台灣直到1980年代在原住民權利運動下,才開始有積極作為,如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成立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推出《姓名修正條例》、頒佈《原住民基本法》等,儘管有這麼多相關法令,原住民的權益至今還是有許多改善空間。而在和解共生方面,除了上述落實法令與相關政策外,將勞動生產等經濟議題全都套上族群、文化的外衣,完全無益於解決部分台灣原住民在適應現代社會生活時造成的經濟弱勢現象。唯有從保障原住民的經濟權入手,才能實現台灣各族群的共榮。